政院通過再生能源草案 用電大戶強制使用綠電20%

行政院會今(11)天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配合2025非核家園目標,再生能源須負擔20%發電量,預計在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量達2700萬瓩以上。也規定用電大戶有義務設置再生能源或購買再生能源憑證,未辦理者應繳納代金。

賴院長表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朝「開源」、「多元」及「簡便」三大方向修法:增加再生能源設置量;放寬再生能源範疇,另外增加與保障多元綠電的使用方式;簡化申請程序及強化併網彈性,解決台電饋線不足的問題。

要求容量800瓩的用電大戶有義務設置再生能源,或購買再生能源憑證,經濟部與地方政府研討後再制訂適用的最低標準。

本次修法重點還包括,鼓勵小水力發電,活化圳路及水利設施用於發電,也納入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範疇;未達2MW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由地方政府辦理申請,以及刪除再生能源躉購費率下限,排除躉購費率不得低於國內電業化石燃料發電平均成本的規定,以引導技術進步和降低發電成本等。【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