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5
聯合國大會於24日通過決議,敦促緬甸終止對羅興亞人的軍事行動,並要求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任命一名特使,處理解決羅興亞危機。
該決議案由伊斯蘭合作組織(OIC)所提出,最後以122票贊成、24票棄權、10票反對而獲得通過。呼籲緬甸當局,給予羅興亞人完整的公民權,確保所有難民返國,容許救援人員進入當地。
投反對票的國家有中國大陸、俄羅斯、白俄羅斯、緬甸、寮國、柬埔寨、敘利亞、菲律賓、越南、辛巴威。
緬甸主要為佛教人口,8月底的軍事行動後,若開邦(Rakhine state)已有超過65萬羅興亞人逃離家園,遭聯合國認定已構成種族清洗。【記者 林曉明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