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聽證會 救國團批黨產會程序瑕疵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為釐清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在2月24日舉行第一次聽證會, 10月24日舉辦第二次聽證會,第二次聽證會最主要的爭論點是救國團是否曾為國民黨具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同時並非以相當之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之實質控制。

救國團委任律師劉昌坪表示,第一次聽證會後事隔8個月才公布補充調查報告,救國團遲至10月18日才收到此份報告,而黨產會僅給三個工作天閱讀,且直至23日中午才開放閱覽相關歷史檔案,黨產會在24日隨即召開第二次聽證會。他進一步指出,補充調查報告長達53頁且約上百個註解,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要如何加以回應,實在真是強人所難。救國團也發出聲明強調,批評沒有給予合理的時間回應,且多位黨產委員早已預設立場有所定見,以致調查報告內容有所偏頗。另外黨產會主委林峯正早先就向媒體說明,認為救國團與國民黨並未切割,此作為根本不符合程序正義,且立場也不夠中立客觀,這次的聽證會充滿著程序瑕疵。

黨產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施錦芳回應指出,林峯正接受媒體訪問時,僅針對補充調查報告之事實陳述,讓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以及與會的專家學者充分討論。施錦芳強調,聽證程序、調查報告都只是調查的一環,經過大家充分的討論與資料的揭露,讓事證更完整以增修調查報告,最後才會再作成行政處分。

針對救國團案後續處理,林峯正表示,每個黨產案處理情況不同,若救國團被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收回國有是清理黨產的處理原則,但「直接變為國有與否」必須慎重考慮。尤其後續處分得須接受司法機關檢驗,對事實認定須禁得起司法和社會種種的考驗。若將救國團旗下具社會功能及運作不錯的組織收回國有轉變成國營(如張老師),要將這些組織發揮既有功能繼續運作,不是一件簡單容易的事,因此,如果在某種程度下「組織變成公有,但以民間財團法人方式來繼續經營」,同時讓組織接受監督管理、財務能公開透明,這未嘗不能考慮,不見得通通收歸國有才是最好的,每個黨產案情況都不太一樣,還有和解、行政契約等選擇處理方式,例如婦聯會的狀況也是一種參考的模式,他認為救國團案還有些事情可以再談。【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