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室暴力 一家五口依下手輕重判刑

台中市沙鹿光田醫院去年7月發生涉毆打護理師的醫院暴力案,台中地院昨依違反《醫療法》,依下手輕重各判3-6個月不等,僅勸架拉開家人的哥哥楊志嘉無罪。全部易科罰金需57萬元,還要面對陳姓受害護理師民事求償100萬的官司。

判決指出,楊志偉去年7月13日,被割傷右手留下一道3公分長傷口,家人送他到光田醫院掛急診,扶他上病床並快速推入急診室,負責傷檢的陳姓男護理師擔心家屬推太快會危險,因此喝止,但此舉引發一家5人不滿,認為陳姓男護理師態度不佳,因而發生毆打醫護人員事件。

楊母認為陳男態度差雙方口角率先呼陳男巴掌;楊男姊夫、姊姊與楊男加入追打,一名救護車司機上前勸架也挨打;陳男頭臉與頸部多處鈍挫傷和腦震盪。法官認為,4人毆打醫護已影響護理人員執行業務,依下手輕重各判楊母5月、姊夫陳思偉6個月、姊姊楊秋萍3個月、楊志偉5個月,楊男哥哥楊志嘉因僅勸架而判無罪。4人易科罰金總額高達57萬元,陳姓護理人員另提民事賠償100萬元,另案審理中。【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