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試行基本收入制 盼助脫貧

加拿大安大略省省長凱斯琳 韋恩 (Kathleen Wynne)24日宣布,將選擇三個城鎮試行「基本收入制」,在未來3年對每人每年無條件發放約1萬7000元加幣(約台幣38萬元),目標是希望協助低收入家庭真正「脫貧」。

目前三個選中的城鎮分別為漢密爾頓、雷灣和林賽。參與者不論有沒有工作或財產,在未來三年,每人每年都會收到基本收入1萬7000元加幣,夫婦每年最多可領2萬4000元加幣。韋恩表示,安省希望透過這項試驗計畫,測試「基本收入制」對於低收入戶的實質影響與成效,決定未來擴及全省施行的可能性。這項計畫有人數限制,之所以選擇這三個城鎮進行實驗,是因為它們的規模大小和人口組合符合實驗要求。政府每年的成本將是5,000萬元。

加拿大上一次進行「基本收入制」,是在40年前,在曼尼托巴省道芬鎮試行過5年,結果是相當正面的。在基本收入保障下,道芬鎮的醫療開銷、家庭暴力和精神疾病問題都普遍減少,青少年高中畢業率升高,首次進入職場時間延後,雖然領取基本收入的家庭投入勞動的時間有所減少,但全職工作人數並沒有降低,種種數據顯示「基本收入」制度是可行的。

「基本收入」是近期全球最熱門、也備受爭議的福利議題之一,由政府發放「基本收入」,到底是不是「終結貧窮」的方法?從美國、加拿大到荷蘭,從納米比亞到印度,不分富國或窮國,都有廣泛的討論和局部的試驗。支持者相信,有了基本收入,會有更多人投入創業、志工,或符合自己興趣的低薪工作,為生涯發展創造更多可能,為社會注入活力。反對者卻擔心,基本收入的財源不僅增加國庫負擔,而且要對企業加稅,企業要繳更多的稅,卻不保證能找到足夠的員工,未來一定會爆發倒閉潮,重傷國家經濟。【記者 林宜然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