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TRF風暴 9月底走入歷史

自2014年3月台灣金融界爆發人民幣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 風暴,可說是繼2008年金融海嘯後,發生在國內最嚴重的一場中小企業財務災難,並且是以連鎖效應的方式爆發!然,這項商品自去年上半年幾乎無新增契約下,也將在今年九月走入歷史成為絕響。

人民幣屬中國社會主義貨幣管制國家之貨幣,原穩定升值,在2010年離岸人民幣推出後至2013年,人民幣一路開啟向上升值趨勢,期間國內銀行與客戶均呈雙贏賺錢格局。而TRF本身則屬於風險、獲利完全不對等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簡單來說就是投資人與銀行的對賭遊戲,特色是獲利有限、損失無上限;TRF原本只有機構法人才能投資,但2014年初國際一片看好人民幣升值,投資人開始加碼放大交易部位購買TRF;期間人民幣若繼續如前3年般升值,那投資人則可賺到權利金,因此,連從未操作過的一般投資人也開始加入這個行列。

當時負責銷售端的銀行界也未善盡意務地清楚、明白告知顧客需承擔無限大的風險,還強力推銷、壓寶人民幣升值、狂賣TRF,甚至有年營業額高達1億美元之中小企業,一口氣和19家銀行買入TRF契約。

不料,2014年3月至今人民幣相對美元開始進入一個貶值週期,而且是急遽走貶;在金管會還未加強對TRF監管前,TRF屬損失無上限,且中途不能離場;換言之,一個2年期的TRF,若在半年後發現看錯人民幣走勢,就必需賠到底,撐到合約到期為止,不止賠光本金,還可能是賠到本金的數倍之多,因此釀成TRF風暴,導致投資人受到鉅額虧損,向金管會及立委投訴後,才舉發國銀的不當銷售。

根據稍早前報導指出,本次投資民幣TRF的中小企業逾有3700家,保守估計其損失高達2,000億元。惠譽信評對此指出,損失金額如此龐大,相當於2015年全體本國銀行獲利的三分之二,相較2008年雷曼兄弟引發的連動債問題,為當時的5倍多!

據報導指出,在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資料中,本次企業投資TRF,因而財產遭到銀行假扣押及強制拍賣的判決,為近年暴增十倍。

然TRF風暴不僅讓買方投資人慘賠,連銷售方的國銀也傷痕累累。據統計,全體銀行業針對TRF所提列的備抵呆帳金額逾150億, 針對國銀不當銷售TRF,包括不當的話術銷售、未充分地揭露風險,並且為爭取業績賣給並沒有外匯避險需求的投資者,甚至還有提供一條龍服務,幫客戶建立境外公司、編製財報。為處理爭議,金管會開罰不當銷售的銀行業者,合計金額共達7200萬元。

TRF事件已經燒了三年;據金管會官員表示,TRF契約最長2年,現在投資人在契約到期後,多選擇快速退場,加上國銀也無意願再銷售TRF,因此TRF所有契約將走入歷史於今年9月底結束,但後續爭議案件仍陸續申訴中。【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