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第二分組會議決議採金字塔訴訟結構及強制律師代理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二分組第四次會議於10日上午9時召開,會中決議,通過司法院所提金字塔型訴訟程序的改革方向,也就是建立堅實的第一審,第二審以事後審為原則,兼採續審制;第三審為嚴格法律審的訴訟結構,且未來民事和刑事訴訟將採取律師強制辯護和強制代理制度。這二項決議將送交六月底全國司改會議討論,若經決議通過,我國的訴訟體制將大翻修,老百姓打官司的成本將大幅提高。

為合理區別各審級的功能,使距離事發時間最近的第一審法院能有效釐清案情,避免第一、二審法院重覆調查事實,第三審法院介入事實認定,動輒發回更審,致案件難以確定,衍生民怨,並改善終審法院法官人數過多,統一法律見解不易等問題,會議決議,同意司法院所提金字塔型訴訟程序的改革方向,建立堅實的第一審;第二審以事後審為原則,兼採續審制;第三審為嚴格法律審的訴訟結構。同時,應有適當的配套措施,包括上訴制度、強制辯護、強制代理的範圍、法律扶助或法官指定辯護人的支援等,此部分請司法院研提方案,留待下次會議討論決定。

第二分組召集人林子儀表示,此會議再次肯定支持台灣的訴訟體制將朝金字塔訴訟制度進行,但委員們認為要有配套措施,要求司法院就具體的改革步驟及強制辯護、強制律師代理、法扶等涉及的資源問題提出報告。林子儀指出,未來包括有民刑事上訴程序的改革,也會推動強制辯護和代理人制度,代表未來打官司一定要請律師。至於終審法院裁併和法官額縮減等問題,因時間不足、留待下次討論。【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