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億男」事件 周玉蔻二審判賠200萬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於2015年指控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捐助3億元給國民黨,被郭台銘控告妨害名譽。高等法院7日判決周玉蔻應賠200萬元,並須在4家媒體上登廣告向郭台銘致歉,全案可再上訴。

2015年1月14日台北市長柯文哲於受訪時表示,在競選期間本要拜會某企業家,但該企業家表示已向對手捐款3億云云;因此周玉蔻於《美麗島電子報》及《新台灣加油》節目指出,柯文哲說的是郭台銘捐款3億元給連勝文,郭台銘因而向周玉蔻求償1000萬以及登報道歉。

一審期間,台北地方法院傳喚柯文哲、立委柯建銘和郭台銘出庭說明,柯建銘指出從未向柯文哲傳達郭台銘捐3億給對國民黨,合議庭認為周玉蔻僅聽傳言未經查證,使郭台銘可能陷入違反政治獻金法或現金圖謀等不義情況,因此判決周玉蔻應賠償200萬元,以及向7家媒體登報道歉。7日二審期間,法院認為國時報等4大報為現今最為普及的媒體,因此,將7家媒體縮減為4家媒體外,賠償款項還是200萬元。對於判決結果,周玉蔻表示司法判決不公,她會繼續上訴,而郭台銘也稱「頭可斷、血可流」會告周玉蔻到底。【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