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爭議10餘年,台東縣府遭監院糾正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由於環評問題引發地方和環保團體強烈抗爭,爭議延宕10餘年,監察院認為台東縣府涉及多項業務缺失,由監委陳小紅及林雅鋒提案,今天(10號)對台東縣政府提出糾正。

監察院指出,93年台東縣政府與業者德安開發公司簽訂「美麗灣渡假村BOT合約」,開發土地面積近6公頃,已達須辦理環評的規模,但台東縣府竟協助業者進行土地分割以規避環評。在環團提告法院後,最高行政法院去年(105年)判決撤銷縣府核准業者復工的行政處分定讞;在行政訴訟期間未充分審酌相關法令規定,仍有條件通過環評,導致行政訴訟屢屢敗訴,重傷政府形象。

台東縣副縣長陳金虎表示,外界對美麗灣有許多誤解,對於遭監院糾正,深表遺憾。

陳小紅、林雅鋒表示,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導致期限50年之BOT合約處於停滯狀態,未能發展在地觀光及提振地方經濟的目標,縣政府應確實檢討缺失,並與業者研討後續處置方向,避免虛耗社會及政府資源。【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