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12夜」 零撲殺政策上路

隨著國人動保意識抬頭,我國動物保護法自104年2月修正,並訂下2年的落日條款,如今年限已到,農委會宣布自(6)日零時起,全國公立動物收容所全面停止人道撲殺,臺灣也將繼印度之後成為亞洲第2個實施零撲殺政策的國家,未來公立收容所除非有獸醫師檢查有傳染疾病或特殊狀況的流浪動物才可撲殺。

農委會表示,動物收容是處理流浪犬問題的末端手段,而根本問題的重點在於源頭管理。而我國公立收容所主要收容的有80%來自流浪狗,而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流浪狗無節育,或者是遭到飼主棄養的流浪狗;農委會將跨部會與地方政府共同全面推展飼主責任教育,落實擴大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犬隻族群控制源頭管理。

過去以往收容動物若留置12天無人領養,則比照多數國家作法採以人道撲殺,也就是大眾口中的「12夜條款」,但是動物保護法104年2月修正後,將第12條原定公告12日收容動物得人道撲殺規定,改以經獸醫師檢查患有法定傳染病、重病無法治癒、嚴重影響環境衛生之動物或其他緊急狀況下才可以撲殺,並訂下2年落日條款,於6日起全面停止人道撲殺。

農委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科長江文全補充,零撲殺之後,農委會會從「都會區家犬加強執法(飼主責任)」、「鄉村放養犬擴大絕育」、「商用犬流向調查管控」3個大方向分別實施計畫。

台東縣動物防疫所所長吳子和表示,要落實零撲殺,只靠公部門是不夠的,要結合民間力量,取得互信、互助,才能有好的發展,為我國動物福祉及發展繼續努力。【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