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兒少及性侵被害人資訊 4電視臺遭罰款

保護兒少及性侵被害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向違規電視節目開罰!壹電視新聞臺、年代新聞臺因報導校園性侵案,揭露被害人身分資訊,而遭罰款新臺幣6萬元;TVBS新聞臺、三立新聞臺則是因為在報導時未遮掩兒少照片臉部,違反兒少福利法,各罰新臺幣3萬元整。

NCC於21日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公布第2次廣電節目廣告諮詢會議審議結果,其中有7件違規電視節目NCC決議後發函知會電視臺改進,更有4件違規電視節目予以核處,主要是因為節目內容對於兒少及性侵受害人資訊過度揭露。

日前校園性侵案件引發大眾關注,壹電視新聞臺在新聞當中公布被害人姓氏、就讀學校及系所;年代新聞臺則是在訪談節目中,訪問被害人師長及同學,涉揭露被害人學校及系所資訊,並播出討論會影片。NCC在詢問過主管機關衛福部意見後,判定兩節目涉嫌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各罰鍰6萬元。

至於另外兩件違規電視節目,分別是TVBS新聞臺在「不敢做筆錄!被害人遇七惡煞強押脫逃」這則新聞當中,公開少年嫌犯臉部,以及三立電視臺「豪門爆婚外情 15歲私生子求認祖」這則新聞當中,同樣也是公布兒少未經馬賽克處理的照片,NCC審查後認定違反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兩電視臺各罰鍰3萬元。【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