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詐騙之島」惡名如何能除

根據刑事局打詐中心統計,2022年全國詐騙案件數及詐騙財損金額再創歷史新高,台灣人被害財物損失超過60億,近五年詐騙金額從5億,增加到34億元,超過6倍。草根影響力文教基金會的民調顯示,高達92%國民收過詐騙訊息,其中43%經常遇到詐騙,從沒遇過詐騙的僅不到10%,詐欺犯罪已成為台灣第一大犯罪,是民眾財產最大的威脅,然而,除了隱身在網路電信背後的詐欺犯,其實還有更多,情況遠比我們想像更加嚴重。

組織增胖,效率低落,人民被詐了?

為了打擊日益猖獗的詐騙案件,行政院會日前宣布推行「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並追加13億預算,將由金管會偕同數發部、財政部等8部會共同擘劃相關策略。

對此,一位基層女檢察官投書媒體痛批「打詐1.5絕對是國家級的詐騙案!」編列13億只給2張圖,行動綱領、施行細則都沒有,到底13億怎麼花,如何花? 並直指法務部的高官們,若無法改善基層檢察官案牘勞形狀態,就不要為了陞官發財,替基層檢察官攬事。

政府近年浮濫編列預算已經引發大量民怨,最近蔡政府在執政的最後一年,立法院陸續通過農委會、經濟部、交通部三個部會的組織改造法,其中農委會提升為農業部,經濟部從1署擴編為6署,交通部也増加了2個署。水平組織不斷擴增,人力勢必不斷擴增,使得政府人力不斷膨脹,各項人事成本遽增,相關的各項預算也必須增加,違反全世界政府組織改造的基本原則:「政府瘦身、權力下放、提升效率、快速回應人民需求」,遭質疑是為了創造更多政治酬庸職位。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就說,台灣一個小國,中央部會35個,是全世界部會最多的國家。

政府組織改造的目的在於提高行政效能、革除官僚陋習,但是小島台灣,卻擁有一個龐大的政府組織,政府權力越弄越大,官階變大、官位變多,不僅讓人民的稅賦負擔加重,還會造成行政效率低落,國家喪失競爭力。那些經過組織改造的官署、單位,在效能上有否提昇?以往的官僚陋習有否革除了?過往沿襲的組織陋規是否廢除了?這是人民檢驗組織改造必須要求的成效,然而,看到電視上的政令宣導,對照現實生活中的經歷,民眾是否看到成效,還是會有一種被「詐」了的感受?

組織改造應從人員、工作流程等方面下手檢討、精算,並從人員的使命感與態度去提昇效率才是,這方面的檢討在政府做組織改造前,並未看到有具體的做法向人民交代。爾俸爾祿,民脂民膏,檢視執政黨在野時,曾經力推政府精簡,主政後,卻反其道而行,難道是坐實「政治就是最高明的騙術。」了?

「詐騙之島」惡名 舉國蒙羞

雖然政府大力宣導提醒民眾,絕不會利用電話來通知公務,避免民眾上當受騙,但有政府單位早就做了不良示範。前立委黃國昌曾在2016年召開 〈停止違法程序保障納稅人權〉的記者會上揭發國稅局以電話突襲贈與人方式查稅,行事草率,無視法律之規範:稅捐稽徵法第十一條之五,稅捐機關應以書面通知被調查者調查或備詢之事由及範圍。當時此事件導致許多被調查民眾驚恐,有些人以為接到詐騙電話。

台灣電信詐騙技術越來越厲害,「詐騙之島」惡名已成為另類的「台灣之光」,一年比一年的詐騙件數更多、被詐騙金額也越來越大,民眾對於政府說打擊詐騙有成效根本無感。

曾任職檢察官的法律學者指出,最該負責的上流端的金融監管不力,個資外洩問題嚴重、人頭帳戶欠缺行政管理,這些問題沒有受到重視,卻將責任轉移到後端的偵查。台灣政客往往摒棄專業的法律與政策討論,演出各種「鐵腕」作秀,盲目地要求偵查與警察機關給出「數字績效」。這是捨本逐末的愚癡政策。

高官們的升官仕途,所要求的短期數字績效,並沒有解決問題,反而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如部分稅務員的違法惡意課稅,司法人員過勞、草率結案,行政執行署濫權執行人民財產,結果導致官員貪腐,台灣人才流失,冤案讓人民一生抑鬱,對政府失去信任。台灣稅災氾濫,已是國際學者關心的議題,就是有部份官員為了稅收績效浮濫開單,巧立名目、不負舉證責任,等同詐騙人民財產的後果,以幫助自己升官、拿獎金;甚至有些官官相護違法強行拍賣民產,則更為嚴重。

例如,淡水老農三兄弟的遭遇,不僅是被不肖官員詐騙,根本是陷政府形同公然搶劫的不義之舉。三老農出售一塊共有土地,也依法繳稅,卻收到國稅局開出金額1800萬元的補稅單,當他們向國稅局詢問為何要補繳這麼高稅金時,幾天後竟然收到另一張3600萬元的稅單。老農驚恐,轉而尋求納保官協助,沒想到隔天竟然再度收到另一張高達6500萬元的稅單。短短一個月內,稅單由1800萬調高到6500萬,過程中都沒有任何官員向人民提出課稅證據為何。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指出,辛苦耕種大半生的自耕農,原想用這筆錢來享清福,卻被課重稅,面臨房子被禁止處分。訴諸律師、會計師,竟說都跟國稅局「用喬的」!比較不好的喬一半,比較好的喬三分之一!吳景欽痛批,「不是繳多少的問題,這根本不能繳!」

現在制度很不合理,人民提稅捐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額。到底稅單是否合法開立?是否應稅?都尚未確定,就要先繳三分之一,民眾還真的有被「詐」的感受呢!另外,財稅官員為了追逐「稅務績效」,把未經立法程序、無法源依據的九千多條解釋函令當作課稅法律,向人民課徵稅收,甚至不惜遊說立法委員,讓《納保法》的條文背離原本學者所提出的版本,納保官由稅官兼任,球員兼裁判,變成保官不保民,來欺壓百姓。

期待早日去除「詐騙之島」惡名

「誠信」是人與人相處的基本,是政治人物參選公職的必要條件,也是立國的根基。根基沒有了,國家社會必然崩壞。台灣的行政、立法、司法,已失去互相監督制衡的功能,第四權的媒體也多被政府收買,變成政策宣導的工具,未來台灣改革的契機就落在每一個國人的身上,培養獨立思考的精神,持續閱讀不同角度的論點,勇於發表意見,就可以讓網路公民第五權的力量得以正面的伸張。

貪字頭上一把刀,傷人又傷己,不貪就可以減免被詐,做人本本分分、不貪非份之財;不貪就不會去詐騙他人,防詐的第一步是去貪,人人必須覺醒。而讓人民能夠安居樂業、不走歪路,是政府無可旁貸的責任。國家也應把更多的權利留給人民,精簡人事,讓政府更有效率,並減輕人民負擔。官員有誠信、有良心,國家才有競爭力,經濟有更好的發展,人人可以安居樂業,「詐騙之島」的惡名,才有機會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