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從「平均地權修正案」評居住正義的再出發

「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終於在2023年1月10日在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這也是台灣政府為因應人民信任的困局繼實價登錄上路之後的關鍵里程碑,只是當局面持續的演變下去時,國人該如何以智慧來應對這動盪的局勢呢?

本次修法五大重點: (1) 限制換約轉售:不動產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亦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2)重罰炒作行為。(3)建立檢舉獎金制度: 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申報時價登錄違規,將可向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並有一定比例金額為獎金。(4)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5)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

此修法就是要杜絕炒房,並打擊投資客、房仲、代銷、私法人等惡意炒房以謀取高額價差。雖然目前房市已經降溫,對年輕人關心的打房政策,到底有沒有效?值得繼續觀察。

2022年地方首長選舉一役,如同中央政府執政當局接受一場期中考試,最後以慘敗收場,才讓這個躺了近一年且朝野爭議不休的法條,在選後登上檯面。回顧一個世紀之前,美國實用主義的哲學家杜威(John Deway, 1859~1952)於1919年所發表有關「民主」的四個範疇,不僅僅只有目前我們眼前所關注的政治與社會的民主,更包括了人民的權利以及經濟上的民主,而其中「居住」與「房屋」則涵蓋著後者,因此若台灣民眾有一天真的了解杜威這四個指標的用意並去實踐,以目前的整體局勢來看,依賴政府之前,人民得先依賴自己。

從過去的歷史看起,台灣1987年政治解嚴,1987-1989年房市飆漲,北市預售新屋價格平均從每坪11萬元漲到44.5萬,其間1986-1989年的國民所得卻只成長0.12%,因此引發了社會極度不滿,1989年8月26日「無住屋者團結組織」要求政府「抑制房價」,當時北市房價所得比約8,該組織提出「住者有其屋」、「平均地權」、「漲價歸公」和「稅制改革」的要求,號召「萬人夜宿忠孝東路」,結果近5萬人夜宿台北市房價最貴的忠孝東路四段,成為史上第一次抗議高房價的社會抗爭活動。

反觀台灣的炒房之亂,奧地利成了鮮明對比,維也納市民大多不買房,八成以上是租屋族,62%市民住在市府自建或補貼的44萬戶社會住宅。維也納的社會住宅占租屋市場的44%,一半握在市府手中,另一半受其嚴格規範,堪稱全市最大的「房東」。維也納社宅已有百年歷史,政府深信「居住是基本人權」,1920年代就開始大規模的蓋房子;90年代政策調整,改為補貼非營利開發商興建社宅,服務對象從低收入戶擴大到城市中產階級。大房東壓低了整體住房市場的租金,讓低薪的勞動者和青年也住得起首都,享受城市的便利、低廉的通勤成本和豐富的就業機會。根據《衛報》報導,30歲的護士哈默(Barbara Hammer)住在城西一座漂亮的新哥德式公寓,合租的24坪社會住宅,搭捷運15分鐘即達市中心,房租560歐元,折合新台幣一萬七千五百元,僅占她薪水的18%。反觀台北市,房租平均吃掉雙薪家庭的四成收入,一萬七千五百元,只夠在大安或信義區租個八坪小套房,僅能蝸居,更別說小家庭不夠居住、又該如何負擔。

根據全球數據庫Numbeo公布的2022年年中房價所得比排名資料顯示,目前在統計的113個國家中,房價所得比最高的20個國家,有15個國家在亞洲,其中香港房價所得比高達42.59倍、中國38.43倍、南韓26.51倍,至於排名18的台灣則高達19.73倍,等於人民得不吃不喝將近20年才買得起房。蔡總統執政八年的社宅興建數量十二萬戶,目前執行率不到一半(不含規劃中),另外八萬戶空屋移轉社宅數量執行率幾乎是「零」,目前所謂的三萬戶包租代管,幾乎95%以上不是空屋移轉而來,純粹是政府一再加碼獎勵房東所虛造出來的政績,與原規劃空屋移轉政策完全不相干,試問這樣的結果是否為「國王的新衣」,僅僅為了討好上位執政者,而非落實利民的政策?

一間房子對於華人民眾內心的定位而言,姑且不論上一代所延續的「有土斯有財」的強悍基因,不可抹滅地,房子確實可以在人們的人生中扮演著從最基本的居住功能到最深刻的安居立業的心理角色。《易經》第二十三卦【山地剝】當中的《象》曰:「山附于地,剝,上以厚下安宅。」讓後世得到啟發,若讓一個人這輩子都得不到一處安身立命的處所,終究會讓整個國家政局動盪不安,最終只會走向「剝極而復」的重新洗盤,唯有心存民心者能存留,切莫尸位素餐、媚上欺下導致國運民心被剝光殆盡的局面。

整個社會環境的動盪不安是怎麼開始的呢?就像溫水煮青蛙一樣,所有的變化都在絲毫之間讓人難以察覺。首先發難的是結婚率的下滑與單身人口的迅速攀升,很多人歸因於現代女性意識的抬頭,然而真正的導火線其實是「軟硬體不相容」所造成的悲劇。對於現代多數未婚的男男女女而言,雖然結婚早已不是人生唯一的選項,但會讓人民把結婚這個選項排到最後順位,甚至默默地將它給拿開的關鍵為何?很不幸地,「房子」這項硬體常常會成為未婚男女朋友之間推開彼此的隱形推手。

結婚的人減少了,接踵而來的「少子化」就會成為國安問題,而少子化並非指結婚後不孕或是少生的問題,而是從源頭上因為不婚的緣故所造成的強大破壞力。在2022年8月12日的遠見雜誌對台灣的出生率下了這樣的標題「台灣生育率世界最低!全球最少子化的5大國家,為什麼面臨老化危機?」台灣目前已超越南韓,為全球少子化排名第一的國家,整體生育率來到1.08,請注意一般已開發國家的生育率,至少必須達到約2.00,才能維繫出生和死亡率的平衡。

根據國發會的人口推估查詢系統發現,台灣即將在兩年後的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也就是65歲以上人口超過總人口20%,以2,300萬人口換算下來有460萬的老年人口,一邊是不婚少子而另一邊則是持續老化的人口,別認為這只是危言聳聽,而是正在發生的進行式,若再不重視,情況只會更加嚴峻。

貧富差距極大化也是少子化關鍵因素之一,政府先得讓人民都吃得飽肚子是首要。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第1款:「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權享受其本人及家屬所需之適當生活程度,包括適當之衣食住及不斷改善之生活環境。締約國將採取適當步驟確保此種權利之實現,同時確認在此方面基於自由同意之國際合作極為重要。」若要改善當前困局,政府必需要有更高的視野與胸襟。

如今的世界並非是壁壘分明的格局,對居住權益受到迫害時所產生的蝴蝶效應,並非只會影響到房市的榮枯,而是像石塊掉入湖面的漣漪一般,其影響的層面是讓人難以想像的境地。據羅爾斯(John Rawls, 1921~2002)在1971年的名著《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所發展出來的「綜合性學說」,不婚、少子、人口老化的難題的解法早已脫離原本問題表象的框架勢必得多管齊下,譬如當社會住宅方案緩不濟急時,勢必以優先解決高房價所造成資源壟斷的問題,而「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正是從此方向下手。只是當今台灣的官場文化較偏向於被動,也就是當問題大到無法處理時才會跳出來收拾,以致法案修正過程延宕至選舉時才有動作,這樣的官場文化是難有遠見能夠防範於未然的,應參考國際好的做法,政府需有愛民如子之心,更不可助紂為虐幫助財團富人購地買房,而放棄廣大一般民眾長久之利益。從居住正義中的正義二字,應以強勢協助弱勢,落實分配正義,居住正義才能得以真正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