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言論自由是民主先驅 必須捍衛

「如果尖銳的批評完全消失,溫和的批評將會變得刺耳。如果溫和的批評也不被許,沉默將被認為居心叵測。如果沈默也不再允許,讚揚不夠賣力將是一種罪行。如果只允許一種聲音存在,那麼,唯一存在的那個聲音就是謊言。」有人說這是柏拉圖的名言,也有人說柏拉圖沒說過這段話,但這是一段發人深省的話,尤其是當今的民主台灣,這段話是否讓人感到有點熟悉、有點害怕呢?

今年9月18日歐盟委員會以腐敗和民主倒退為由,凍結提供匈牙利75億歐元(約新台幣2348億元)的歐盟基金。此資金出自歐盟「凝聚基金」(Cohesion Funds),是歐盟預算中最大的支出之一,主要是為了幫助歐盟成員國,在經濟和基礎設施上提高到歐盟的標準。

近十年來,歐盟委員會一直指責匈牙利總理奧爾班(Viktor Orban)「破壞民主機制」、「控制媒體」和「損害少數族群權利」。歐洲議會9月15日以433票贊成、123票反對,認為民粹主義總理Viktor Orban統治下的匈牙利是「選舉式威權主義的混合政體」,嚴重違反歐盟民主規範,並且正以驚人的速度遠離法治。

妄想永遠執政的政客們,都會先掌握媒體、控制言論,塑造對自己有利的民氣氛圍,匈牙利奧爾班政府如此,現今的台灣不也是在走這樣的路嗎?

藉由網軍帶風向,主流媒體變成執政者的傳聲筒,不斷想要操縱輿論,並遏止對政府不利的訊息。非常諷刺,許多假訊息、假新聞卻都來自政府機關。尤其特別值得關注的課題,現在台灣檢警將打擊「假訊息」列為重要工作項目之一,卻疑似兩套標準?日前立委李貴敏質詢時問道:查「百姓」跟查「行政機關」的標準是否一樣?調查局長王俊力回答,只要涉嫌犯罪標準是一樣的。立委又舉出許多實例質詢,網紅Bump踢爆其救助被困於杜拜的受害台人卻遭外館阻撓,外交部嗆他以訛傳訛;還有陳時中於2020年聲稱買不到疫苗、ACIP召集人李秉穎說永齡基金會買的疫苗是快過期了。這些都是官方假訊息,哪一件調查局查過了?王俊力沒有回應這個問題,只說:行政機關本於職責對外所做的宣示,若有錯誤「他們自己會澄清。」這時大家才知道,原來「假訊息」只查百姓不查政府。李貴敏怒轟:「台灣還有法治嗎?」

近來年執政黨控制訊息與言論自由的手段,先是運用有違憲之虞的《社維法》以「散佈謠言罪」移送,之後關閉中天新聞台,不久前又想強推「數位中介法」,因各界強力反彈而暫緩,近日又傳黨政高層涉及公然伸手進入NCC喬新聞台的疑雲。當知,若是只容許單一權威或觀點,有時可能比所謂的錯誤言論為害更大。

根據統計2019年遭警方「查水表」,依《社維法》移送的民眾較前一年暴增7倍,但定罪率僅2成。監察院曾提出報告提醒,要件不符者「不應任意移送法院」,以免「侵害人民言論自由」,甚至造成「寒蟬效應」。疫情期間,防疫指揮中心的記者會上,動輒拿出假消息罰三百萬的手板威嚇民眾,藝人郭彥均的「很多孩子走了」貼文,只是反應五月中下旬台灣兒童染疫後發生重症狀況,卻被官員恐嚇要罰三百萬,還差點被移送刑事局調查,政府利用公權力打壓提出問題的人,當時引爆官民對資訊戰與言論自由的爭議。

隨著社群平台或社群網站普及,「假訊息」確實讓許多國家應變不及甚至陷入危機,對於管控假訊息的立法,即使是歐洲成熟民主國家,也會在「人權」與「言論自由權」之間的衝突掙扎。人們反對訂定管制假訊息的法案,除了傷害言論自由權,也因為有部分官員散播假訊息來「掩飾過錯」、「愚弄人民」者不惶多讓。

對於訂定管制假訊息的法案,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曾經強調,政府「不會踩到言論自由的紅線」,國家立法不會造成言論自由的傷害,因為有三大機制可以保護自論自由,分別是「法律保留」、「司法審查」及「國家賠償」。行政機關對於維護言論自由也是責無旁貸,強推《數位中介法》,還說即使行政院侵犯言論自由,還有立法院、司法資源可以救濟,甚至還有人民的納稅錢可以賠償,這樣的政府豈非太不負責任了?

自從執政黨取得國會多數以來,政府要推動的重大法案幾乎沒有不過關的,立法院已經淪為行政機關的橡皮圖章,毫無監督與制衡作用的國會,如何奢望立法院來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數位中介法 》雖因為各界極力的反對,執政者也有選舉的考量,蘇院長下令讓NCC撤回,說是獨立機構的NCC,竟然可以聽從行政院撤回,但數位發展部已然成立,這次11月的九合一選舉過後,難保不會配合行政院再次強推。

我國仿效歐盟和澳洲政府擬訂《數位中介服務法》,但卻只重管制而非服務。民主發展較成熟的歐美國家,僅少數採用立法的方式管制假新聞,多是朝向網路平臺自律做起。但歐盟著眼的是「人權」與「平等」,針對涉及「仇恨言論」、「暴力」、「膚色」、「國籍」等內容而有所要求;美國則以「言論自由」為最高標準,他們相信活潑多元的討論,才能根絕仇恨言論。歐美兩種方式反映了重要的社會「核心價值」;而台灣限制言論的背後,人民實在看不出是基於甚麼樣的核心價值! 卻充滿官員為了「維護政權」、「掩飾貪腐」不擇手段的隱憂,台灣的民主前途又將何去何從?

8月底的反貪腐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發生民間直播主被趕出場外,不准人民參加;同時間舉辦的「2022年區域宗教自由論壇,印太地區公民社會對話」,也沒看到知名公民團體受到邀請。一個個的閉門會議與對話,就是執政者想要遮住人民的眼睛,摀住人民的耳朵,讓人民無法出聲批判政府的作為。

政府侵蝕人民的權利,都不是一步到位,世界各國的民主倒退案例,幾乎都是「溫水煮青蛙」的形式,當民眾驚覺自己的權利遭到剝奪,民主與自由就已經不在了。

匈牙利政府對民主法治原則的踐踏,歐盟委員會可以凍結基金的手段,迫使匈牙利政府提出改進措施,確保歐盟預算得到保護,並且避免奧爾班政府的貪腐,將大筆歐盟資金轉給政治上有關聯的商家。

沒有言論自由,就不會有民主社會,台灣沒有歐盟這樣的機制,台灣人要守護自由民主,只有靠自己的力量。台灣人民應該是國家主人,卻因為許多制度不公開透明,事實上只是被動、無知的被統治者,如果台灣人想要贏回真正的民主自由,只有善用手中的選票,下架眼中只有政黨與個人利益的政客,推選願意站在人民的立場,解決官民資訊不對等的問題,用公開透明的機制,使民主的課責機制被落實,重建台灣官民之間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