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在氣候危機中,台灣準備好了嗎?

今年8月底,巴基斯坦遭逢前30年來所未有的強烈豪雨,國土的三分之一泡在水中,導致超過1200人死亡。但就在不久前的5月,巴基斯坦卻是高溫乾旱,部分地區氣溫甚至飆到攝氏51度。

巴基斯坦氣候變遷部長拉赫曼(Sherry Rehman)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巴基斯坦排放的溫室氣體僅占全球不到1%;然而,氣候變遷的災難,卻是由巴基斯坦來承擔。拉赫曼直指富有國家應該負起責任,遵守減碳排的承諾,並應做出實際行動來補償開發中國家。

今年的地球,從印度一路熱到歐洲,歐洲各國陷入前所未有的斷水危機,萊茵河因為水位太低,瀕臨斷航,貨運費高漲。極地的冰層和高緯度冰河近年來快速融化,平均每天有高達60億噸的水流入海中,素有「歐洲水庫」之稱的瑞士冰河,原本能將冬季的雪儲存起來,待夏季慢慢釋放,提供歐洲水源,但有研究預估瑞士冰河,在百年內將有半數以上消融,成為「無雪」瑞士與「無水」歐洲。而大量冰川雪水流入海中,導致海平面上升,印尼已有2座小島被淹沒,另有研究預測,氣候變遷將可能導致美國加州在40年內,遭受災難性洪水的侵襲機率翻倍。

記憶猶新的2021年台灣乾旱,各地方輪流供水,造成生活上的不便與荒亂,許多行業無法營運,那時又碰上全球晶片荒,全世界都在擔憂臺灣半導體業者無法準時交貨 ﹔而2021年的美國德州,因為一場暴風雪讓美國石油供應受到衝擊,連台塑集團在美國德州的工廠也被迫停工,當時的德州又再經歷颶風與數十個龍捲風肆虐。慕尼黑再保險公司(Munich Re)報告指出,2021全球天災損失高達1,200億美元,創下史上次高紀錄,2021年天然災害造成將近1萬人喪生。

極端氣候時代來臨 台灣應加緊因應的腳步

氣候變遷危害的不只是生命財產,對一個國家經濟的影響,也不只在農業,幾乎各行各業都無差別的受到衝擊。英國經濟學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爵士(Sir Nicholas Stern)一份有關環境困境的報告就指出,與氣候變遷相關的最終代價可能高達全球GDP的20%(約6兆美元),而如果現在應對威脅只需要花費約GDP的1%。也就是「氣候變遷」是世界上「最嚴重的市場失靈」,環境汙染所導致的實際隱性成本非常高。地球上沒有一個人或國家不受到威脅。

隨著極端氣候時代的來臨,各國政府無不積極推出長遠的減碳計劃,更訂定氣候變遷法,或透過增修法律,使政策能有效落實,如今在國際競爭上,無論是碳費或碳稅,碳定價的架構都很重要,而台灣也急需積極發展低碳競爭力,以因應極端氣候時代的衝擊。

日本在2021年就開始加徵碳稅、南韓在2015年就有碳交易機制。台灣自2006年開始評估《能源稅條例》草案,一直到近期行政院在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上,才拍板要藉《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徵收碳費、建立碳交易制度,也就是至今台灣都尚未執行。

去年7月歐盟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未來產品要進入歐盟,要面臨碳足跡的計算,台灣企業勢必要付出大代價,因應氣候危機已不再只是環境保護層次,現在已經變為生存發展、企業經營,甚至整個社會運作的問題。

「稅收」和「監管」得宜 借鏡「公民參與機制」

氣候變遷風險對公司營運具有一定程度的財務影響,同時也會帶來金融風險。國際標竿企業紛紛遵循「氣候變遷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 TCFD)的建議,進行氣候風險與機會的管理與揭露,提早強化企業的調適能力,緩解災害衝擊。將氣候變遷的風險與機會納入營運決策中,這可以加深企業對氣候變遷風險的理解,使企業順利轉型,進入低碳經濟時代並永續經營。未來金融市場投資、借款及決策,也勢必都會參考企業所揭露的氣候相關財務影響。

2021年底台灣已有五家企業發佈TCFD報告書,台灣企業已經踏出第一步。但有立委提出建言,認為報告書應有第三方的確認,免得成為企業作文比賽的場域,毫無實際作用。

去年11月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COP26)通過「格拉斯哥氣候協議」,確立要「終結燃煤時代」,這對於台灣建立在高排碳、高汙染、低薪等「褐色經濟」模式,許多專家學者呼籲政府應加快腳步,修正法令,提出不補貼減碳、節能與化石能源的政策,將導致環境健康的外部成本內部化,避免企業賺得了利潤,卻讓環境汙染的成本讓大眾來承擔,而對可能的災難視而不見。淨零碳排已成為全球趨勢,對進軍國際供應鏈的企業也帶來減碳壓力。

「稅收」和「監管」是可以鼓勵減少汙染的經濟工具。能源稅、碳稅應兼顧國際競爭力與國家財政,避免產業出走,減少對民眾與經濟的衝擊,並達到節能減碳的效果,在執行政策或訂定法律之前,「嚴謹的配套措施」、「充分的溝通」對制度的成功有重大影響。2018年法國黃背心運動,因為法國政府調高燃油稅而起﹔2019年底智利也因為調漲大眾運輸費用,而引起暴動。這都是政府必須引以為戒,考慮周詳的。近兩年,歐盟積極落實氣候治理下的「公民參與機制」可以借鏡。

轉變「思維和行動」 台灣需從稅制改革落實氣候治理

在各行各業都必須因應氣候危機的轉型時刻,政府部門、企業、監管機關、金融機構,都必須轉變「思維和行動」來因應。

台灣過去完全以「產業發展」的角度來徵收能源相關的稅費,偏低的能源價格,與未依能源「危害環境程度」來課徵相關稅費的做法,不僅有違租稅公平,無法抑制汙染,也沒讓產業有進行「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的誘因。

在此科技高速發展與氣候變遷的時代,稅制應該隨著經濟活動形式的改變而適時調整修改,能源稅、碳稅勢必增加民眾的經濟負擔,台灣老舊又複雜的租稅制度必須進行全面的檢視革新,以達到稅務簡化,負擔公平,導向綠色經濟發展的原則;一直被各界詬病,許多不合時宜的稅目,如娛樂稅、印花稅、貨物稅等等應該檢討汰除,減輕人民負擔;政府的支出面也必須要進行改革,稅收使用要公開透明,量入為出,稅收設計能達成財政收入、環境保護、節能減碳的多重目標,並將多收的稅,回饋給社會,不可成為規避人民監督的政府小金庫。

如今面臨氣候緊急的狀態下,改革行動大至翻轉台灣以往的褐色經濟模式、老舊稅制,小至人們的生活習慣,所影響範圍是全體社會公民。政府官員要改變思維,「收到最多稅金」不該是財稅官員的目標;坐在冷氣房「用想像力的決策」也常引發民怨。政府最重要的責任是保護人民,了解人民的痛苦與需求,多與人民溝通,增設公民參與機制,凝聚社會共識,才能讓台灣經濟順利轉型,邁向永續發展的綠色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