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疫情下美國稅收仍有成長 對台灣稅改的啟示

長期以來,台灣一直存在稅制不公不義的問題,例如綜所稅總額逾七成來自於薪資所得,為綜所稅最主要稅基,而資本利得不是免稅就是課不到稅,受薪階級成為繳稅主力,賦稅不公問題長期存在。根據統計2019年政府綜合所得稅稅收來源,勞動所得(包括薪資、執行業務、退職金等所得,其中絕大部分為薪資所得)高達91%,而資本利得(包括利息、股利、租金、權利金、財產增益等所得)僅有9%,綜合所得稅中稅收多數都是來自勞動階層,而富人對於稅收的貢獻卻不到一成。

台灣走過威權時代,政府財稅思維存有威權體制的國庫主義,無視景氣好壞、民生疾苦,每年預先編列稅捐歲入預算,以增加國家稅收為主要績效目標要求稅捐機關,而輕忽賦稅公平正義的實現,以及人民工作權、財產權與生存權等之基本權維護;稅捐機關為達成稅收績效,則不惜以查稅及濫用實質課稅原則開立稅單,甚至是巧立名目、恣意認定所得,開單後再協商多少繳一點等各種不公、不法手段向一般民眾濫權課稅,以達成稅收績效目標之要求。

據媒體報導,2019年4月國稅局為掌握稅源並防杜逃漏稅,營業稅選案查核,將針對網路交易、美容醫療院所、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老人福利機構、未立案補習班、夾娃娃機、夜市商圈,及經營寵物美容與寵物旅館等9大樣態營利事業執行清查。還有,有建設公司現在沒有什麼銷售房屋,所以銷項稅額幾乎沒有,那留抵稅額很多,國稅局也當然不會行文就直接打電話來,說你這留抵稅額就沖掉,就自己減掉,你不減掉,你三年內的帳簿調來,我要查帳,恐嚇威脅民眾;苗栗縣有民眾指出,明明在苗栗縣竹南開美甲店,國稅局卻依據台北市的美甲店標準去做營業稅額核定,「開在苗栗縣小鄉鎮的美甲店,政府卻認定你每個月會賺進10幾萬元。」結果該民眾繳稅1年後,發現根本沒有1個月會達到核定額度、最後倒閉。

根據統計目前行政法院所受理的行政訴訟爭訟案件的類型,其中以租稅爭訟事件類型占絕對多數,而租稅爭訟事件中又以稽徵機關採用實質課稅原則作為課稅利器占多數。輔仁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丘晨認為稅務機關常常用「實質課稅原則」,恣意認定所得性質讓人民繳不該繳的稅,她舉例:父親以8,600萬元把土地賣給兒子,之後兒子以2億多元將同一筆土地賣給第三人,因為這兩筆金額價差太大,所以就被稅捐稽徵機關盯上並認定父親不是賣地而是贈與給兒子,所以就把2億多扣掉8,650萬,當成是贈與的客體。按照目前逃漏稅要1-2倍罰鍰加計,補稅加罰鍰的結果,讓這筆土地交易所得的金額幾乎都要用來繳稅,這種自為認定所得性質,及不符比例原則的罰鍰,是人民面對國稅局濫用實質課稅原則下的切身之痛。

英國經濟學家哥爾柏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稅收這種技術,就是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前財政部長張盛和也曾以拔鵝毛來比喻課稅,卻未究真義,根本就是東施效顰;另一位前財政部長許虞哲就曾公開說過:「如果要考慮租稅人權,那乾脆都不要課稅。」在歷任財政部長中,只有顏慶章是學法律出身的,其他人都是所謂的「財經專業」,影響所及,台灣的財稅制度欠缺法律和人權觀念。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之一的陳志龍教授曾表示,稅官把老百姓當成鵝,為了能拔更多「鵝毛」,於是就出現了很多匪夷所思的做法,一切由國稅局說了算,所以「台灣沒有稅法,只有租稅暴力!」

收稅力量強大,一失衡就變成「毀滅的力量」(The Power to Destroy),美國就曾有慘痛教訓,1998年推出國稅局重整與革新法,奠定徵納雙方的信任與和諧。根據Politico網站報導,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CBO)2021年10月8日發布的數字顯示,2021會計年度(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的政府收入增加6270億元,首次突破4兆元大關,而且與2020會計年度相比增幅高達18%,為1977會計年度以來首見。

由於疫情衝擊經濟,許多民眾被迫失業賦閒,或是薪資下降,另一方面川普政府時代企業稅是被降低,在這兩個因素之下,理論上會讓政府財政收入減少,但政府稅收非但未減少,反而在新冠疫情期間稅收成長仍如此巨大,讓曾在國會預算辦公室(CBO)主管稅收預測的布斯(Mark Booth)形容這「非常不正常」。

國會預算辦公室(CBO)分析,稅收增長多以富豪及企業的納稅為大宗,例如個人所得稅增長了27.5%。這些稅款也是由富裕階層支付的,其中80%來自收入最高的10%的人。另一方面自2017年川普政府減稅之後,大公司繳交的稅款大幅下降,第二年下降了近三分之一,至2,050億美元。直到2020年,這部分稅收才真正開始反彈,然後恢復到令分析師感到驚訝的程度。3,700億美元的企業稅收是2007年以來的新高,企業稅降低之後,企業繳稅壓力變低,企業更有盈餘經營公司,有些企業投資更多經費於研發創新及用於提升公司競爭力,前兩年或許公司還在沉潛,但之後公司體質健全並未受到疫情影響,企業因少繳稅而成本下降,產品報價更有競爭力,反而公司營收大幅成長後,尤其是一些高科技公司,企業營收的成長自然帶來政府稅收的增長,這也說明為何到了今年2021年,雖然在疫情之下,企業稅不減反增。

反觀同樣遭受疫情影響的台灣,2020年的稅收卻比2019年減少2.9%,其中營利事業所得稅減少1,709億元(-26.4%),居各稅目之首,並創歷年之最高落差。2017年川普稅改計畫中,企業所得稅從原先最高稅率35%調降至單一稅率為21%;至於台灣,2018年一般企業營利事業所得稅則由17%增加至20%,增加一般企業營利事業所得稅是否讓企業營運成本負擔更重,企業沒有更多餘力用於增加本身競爭力的資金,是否因此當不可預知的黑天鵝驟至時,如疫情等,體質欠佳的企業,可能一夕之間受到衝擊,因此稅收也大幅受到影響?值得深思。

政府不是營利事業,不能以增加稅收為財稅施政目的,每年中央政府都有編列預算,政府施政每年編列預算預計花多少錢,稅收就應該收多少錢,這樣才合情合理,雖然增加稅收不是政府徵稅的主要目標,然而美國在疫情之下稅收卻大幅成長,研究其中因素與做法,不必為追求稅收績效目標而輕忽賦稅公平正義與基本權之保障,輕稅減賦帶來的企業成長,反而讓政府整體企業稅收大幅成長,因此美國稅制值得給台灣政府做稅制改革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