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公平正義未實現 「洋蔥族」永難翻身

世代交替是全球趨勢,來勢洶洶不可擋,是因為需要面對的問題太多,尤其是公平正義的問題。聯合國在每年的8月12日定為國際青年日,其設立的宗旨為各國政府重視青年問題提供了契機,期待世代交替中得到社會的正義。

很多國家的青年都面臨高失業率、薪資停滯、高房價,以及退休制度、氣候變遷等世代正義的問題,而台灣的減碳成績單全球排名倒數,「青年貧窮」的狀況在台灣也尤其嚴重。

台灣青年是被層層剝削的「洋蔥族」

青年是國家經濟生產力的主角,但超長的工時,或者身兼數職以彌補低薪造成的入不敷出,讓台灣青年變成被一層層剝削的「洋蔥族」。養活自己都很困難,想存錢買房、成家立業更是難如登天,所以台灣有全球倒數第一的生育率,與人才外流等嚴重問題,政策與制度缺失,執政者不追求正義所造成的腐敗與貪婪,阻礙了許多台灣青年的夢想。

青年的就業問題,可分成「創業」和「就業」兩類。長期低薪、高失業率是青年就業者的痛。不久前主計處公布的資料:台灣失業率突破4%,創下近8年新高,15歲到29歲青年的失業率達8.3%,是全體國人失業率的兩倍多。台灣青年失業率在國際上算是偏高。這當中有教育制度、產業結構的問題,更多的是政府無法帶動一個「追求創新」的環境。

勞動部曾經做過調查,只有21%的企業需要大學以上學歷的員工,但據統計台灣同一年齡層學生卻有84%以上的學生繼續就讀大學,台灣對高等教育的過度投資,讓教育資源無法有效率的運用,除了制度的改革,也需要大眾對「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觀念的改變。

此外,畢業的大學生中多數都進入服務業,但台灣服務業升級轉型緩慢,內需市場小,政府主管機關又以「管制」為主導方向,難以導入國際資金,提升國際競爭力。還有,台灣以代工為主的產業型態,因為利潤低,企業主極力降低成本的做法,都是台灣造成低薪的原因之一。

青年創業卻掉進稅務陷阱?

許多國家對青年創業都有提供低利率的創業貸款,台灣也不例外,但資金只是創業過程中的一個要素,並不是決定成功的主因,透過個人的努力與才智可以強化競爭力,取得軟硬體資源,但國家法律規範、稅制和經濟大環境優劣,卻幾乎無法透過個人的努力解決。制度與環境不好,青年創業的失敗率變高,政府善意的低利補貼,卻成為青年高負債的惡夢,所以政府需要有規劃的陪伴青年走過創業期,而打造一個「優質創業環境」更是至關重要的一件事。

曾經有一個因創業失敗而外漂的台灣青年投書國內媒體,107年他榮獲內政部頒發「資料創新應用競賽銅奬」,但是他没辦法回國領奬,因為一回國就會遭限制出境。103年國稅局對他已經倒閉的公司,「故意略過」每一筆公司實際買入的成本,惡意核課5千多萬天價稅單。當時他在國外工作,家人以為是詐騙,而錯過了行政救濟的時間,從此讓他無法踏上台灣的土地。108年因限制出境期間已逾五年,財政部解除對他的出境限制,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官員卻說,雖然查無任何不法款項,因行政執行法「無期間限制」,無從解除限制出境。也就是,他若回台灣就無法返回工作地,將頓失經濟來源。 多年來,他的太太獨力照顧兩個年幼的孩子,以及年邁的公婆,而他有家歸不得,欲哭無淚。

這個國家頒獎認證的優秀青年,就算當時家人沒有錯過行政救濟時效,但提出訴願的行政救濟,就要先繳納「有疑義稅單金額的1/2」,也就是大約2500萬,才能避免財產被強制執行,追求正義必須跨越超高的門檻?這在美國只需繳美金60元就可進行的救濟,台灣政府卻讓人民形同救濟無門。然而,這種侵害人民「訴訟權」的違憲規定,財稅機關不理,立法機關輕忽,造成很多人都是面臨「國稅局」與「執行署」的雙面追殺。不久前行政院通過「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行政機關竟然只把門檻從1/2降為1/3,以這位有家歸不得的青年為例,當時連50萬都繳不出來,哪來1800多萬去爭取救濟!口口聲聲說要落實《國際人權兩公約 》的行政院,真的知道兩公約的內容是什麼嗎?而立法院竟然也沒有提出反駁的意見,一個地雷滿佈的環境,打壓許多青年創業的意願與勇氣。

當台灣青年只想考公務員?!

不公義的稅制剝奪,這不是個案,歸國學人「葉揚春案」、公益律師黃文皇案……不勝枚舉。還有被錯誤政策「奢侈稅」陷害的許多無辜人民,雖有自住事實卻因不懂稅制繁瑣的規定而誤踩地雷,李泳賢就是媒體追蹤報導奢侈稅後遺症的悲慘案例,他因為微薄的薪資被強制執行,連婚事也沒了。短命的「奢侈稅」已廢除多年,至今政府並沒有為錯誤的「奢侈稅」還予人民正義,許多人不是繳錢了事,就是任憑政府繼續強制執行他們的薪資或財產。

以上血淚的案例,證明台灣是一個高風險的投資環境,因為法律與制度的缺失,稅制的剝削,讓許多父母以「風險高」干預青年的大膽創業,甚至大力鼓勵青年通過高普考,以謀取「穩定」又「高福利」的公職。這些通過層層考試的公職人員,理應是國家最優秀的人才,但是,若擔任公職只為了求升官,不明白「身在公門好修行」的道理,就容易被官僚的窠臼磨滅了創意與本心,甚至被某些缺乏民主人權意識與世界觀的長官同化了。

「創新」是國家發展與進步的動能,必須從政府帶頭做起,然而「績效」與「獎金」制度卻侵蝕了官員的腦細胞。

如今的台灣,洋蔥族已不再是七年級生專屬,全民都變成被剝削的一群。政府並非營利機關,一味追求績效與獎金制度,是一種對人性不信任的掩飾工具,讓人忙於績效目標的達成,沒有餘力去創新,因為創新有風險,帶著可能績效不彰的干預,所以始終在窠臼中運作的政府機關,看不清內部的問題。倘若公務員為了績效,不停的去找人民的疏漏,不是以輔導人民的心態做事,勢將造成官民的對立,甚至,少數惡質官員更不惜運用手中的公權力侵害人民權益。最糟的是,官官相護下,政府沒有發揮主持社會正義的功能。在此不安全的體制下,如何讓人民勇於創新!

羅爾斯有一句名言:「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一種理論,不論它多麼精緻和簡潔,只要它不真實,就必須加以拒絕或糾正。同樣,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們如何有效率和有條理,只要它們不正義,就必須加以改造或廢除。」

追求正義—德國青年控告政府不作為

極端氣候也是青年必須面對的嚴峻考驗,世界各地接連發生的災害是直接且真實的,每個國家都應該負起責任,採取適當措施保護公民。2020年2月,9名德國青年站出來對德國《聯邦氣候保護法》提出訴訟,認為這個法案規定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遠不足以因應當下人類所面對的氣候變遷,侵犯了德國公民受《基本法》保護的人權。德國法官認定,該法將減排的氣候負擔轉嫁給後代子孫,侵犯了年輕人的基本權利,因此法院要求德國政府與立法機構必須在2022年底前完成修法。

德國人民對於政府的不作為、或消極作為都可以提出訴訟,要求政府執行;反觀臺灣,現行的行政體制與法令下,人民只能在受到行政機關的實際侵害,才有對應之訴訟管道,更何況許多稅法、行政執行法侵害人民的訴訟權、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行政官員與立法機關都可以視若無睹,人民也無可奈何。法治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基本,台灣離真正的民主法治還有很遙遠的距離,青年應該有所覺悟,屬於人民的正義,都應該挺身爭取,像德國青年一樣,否則官員的不作為,不守法,未來恐無寧日。

政府的角色,不是努力插手產業的發展方向,或花錢補助救急而已,應該建立更公平、透明的體制,去除阻礙創新與進步的蠹蟲,維護公平正義,用明確可依循的政策,建立人民對政府的信任,才能讓年輕人看得到自己在台灣的未來,有安居的機會,有發展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