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中壢警盤查「大外割」遭判10月,恐丟飯碗!基層警嘆:績效壓力是幫兇》。事實上各行各業都有業績壓力,拿捏得不當就會犯錯,所以公務人員拿著公器執法,需要依法公正處理,以免遭受懲處。
就以警察實施逮捕的動作時,要馬上告訴當事人「什麼事由」、「什麼罪名」,不是進入派出所之後才告知的,而當事人也有權保持緘默再請律師,這些法律程序都應在事前按步就班,否則就是違法;民主法治社會講究人權,依法辦理,保護自己也是保護人民。
110年中壢警分局葉姓警員盤查「大外割」遭判10月,此判決一出,基層警員譁然,基層警員認為,盤查雖有瑕疵但也是出於對女老師詹慧玲有犯罪之虞的合理懷疑,了不起算過失,法院開此先例,讓第一線警員執法難度倍增。
另有基層警員指出,警界不合理績效也是幫兇,除了天天有各式專案以外,長官開會只會一直檢討數字,派出所主管就有壓力,最後績效壓力仍是扛在基層身上。詹慧玲說,不只是葉員一個人,是整個員警體系都應該要對這件事負責、被檢討;前監察委員仉桂美曾指出,從前的黑槍查緝方案、走私查緝案等,都可見官員為了升遷或獎金而製造冤錯假案。
各行各業都有類似因績效、升遷及獎金的誘惑而違反公平正義,甚至挺而走險的事情發生,尤其在稅務案件比例最多,因為在沒有法源的稅務獎勵金誘惑下,加上失靈的救濟程序,人民敗訴率高達94%,稅務員開錯稅單課錯稅本應受到懲處,但因欠缺良好監督制衡機制,加上財說單位各階層長官保護下,稅務員反而有恃無恐,只管開稅單,人民收到有問題的稅單去找稅務員,稅官當然不會認錯,反而是跟老百姓協商,多少繳一點,要不就去走行政救濟路線、告到行政法院都沒關係,稅官可以報出差陪你出庭、還有國稅局專責的稅務律師,百姓穩輸的。
公務員為了績效、升遷或獎金而不當執法、甚至挺而走險的事情時有聞,尤其稅務案件的比例最高。還有執行署也有執行績效獎金,當人民提出異議時,往往站在私利方面而拍賣人民財產,這些沒有法源的獎金,也成了幫兇!
另一件是109年遭盤查、逮捕的「919竹北事件」,僅是小小舉牌的行為竟動用500多人的警力包圍,突然被大批員警未告知理由加以盤查、逮捕,更漏夜偵訊並移送新竹地檢署,折磨近7小時後,裁定限制住居,導致黃姓志工媽媽當場昏厥送醫,經診斷為急性壓力症候群,到現在還要每天吃藥、定期回診。雖然黃姓志工媽媽最後獲得不起訴處分,但同是警員犯錯當事人提告,110年女老師詹慧玲案件已判決,怎麼109年黃媽媽事件,未得到公正的判決?誠如詹慧玲所說,是整個員警體系都應該要對這件事負責、被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