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中華文化很重視持盈保泰、量入為出的精神,台灣的鄰國新加坡在平衡國家預算方面的成效有目共睹,國家預算的餘絀,除以該國的國內生產毛額(GDP)即是一個關鍵的財政指標之一,多年來新加坡一直都是財政盈餘,當Covid-19疫情期間全世界遭逢一個從沒遇過的危機,新加坡可以用百分之十幾的GDP力量去挽救那兩個年度(109年、110年)疫情對企業及人民的傷害,來照顧它的人民。而台灣多年來幾乎都是財政赤字,疫情期間109年、110年,台灣財政盈餘也一直維持在負的3%、4%左右,但稅收近幾年卻年年超徵。
新加坡係因將平衡預算政策入憲,徹底杜絕了因為政黨輪替執政而偏離這個原則的風險,平衡預算是新加坡的財政紀律,它很透明,在國家實現預算盈餘的年度之後,也會以「紅包專案」藏富於民。反觀台灣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超徵還民6000元,對照新加坡將盈餘還給人民的作法,應該看得出與台灣有很大的差別。
稅收超徵還民本是天經地義的事,尤其台灣還被世界各國稱讚為民主的燈塔,過去多年來,人民也很少要求超徵的稅收要還給人民,前些年稅收超徵千億元才漸漸為民所重視,而這二年超徵五千億元左右,更是令人重視,超徵還民引發了極大的聲量,財政部卻一直想要低調處理,說要還國債,根本不想超徵還民,更說超徵還民是假議題,不知道這是何議?是把人民當傻瓜,想要呼嚨人民嗎!可以看出從張盛和、許虞哲、蘇建榮到現任財長莊翠雲都想使用國家公權力的絕對性跟優越性,人民沒有對抗的空間,就從稅務的行政救濟制度來看,就可看出人民遇到稅務冤屈仍是沒有活路!
政府會計是最保守的量出為入會計,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先生,自述 50年前通過會計審計人員考試及格分發初任公務員,每年編列總預算以及年度結束後的決算,就是以零基預算為基礎的,編列年度預算之前,須先預估下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到底能夠實際收入多少,然後報給財政部去編列預算,當時每年預算數和實際執行數大約就是3%左右的差距,印象中還沒有超過5%的,近年來政府卻逐年超徵稅收,去年(111年)政府超徵5237億,基本上稅收的部分就已經超過20%,怎麼會差距那麼大?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先生討論超徵還民議題,他指出國家要正常運作,應要法制化,司法要公正,稅捐更需要公正,不能濫權徵收。經濟行為產生的實質所得才是所得稅的課徵標的,現在最嚴重的所得稅迫害,就是政府不是用實際的經濟行為產生的所得去課稅,而是用推想虛無收入,以稅為名搶奪民產,是造成鉅額超徵的主要原因之一。「稅務獎勵金」是財政紀律敗壞的病毒,我們下集繼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