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財政部可忙著呢!因為還要去追查捐贈遺體器官所獲得的補助金,併入遺產總額計徵遺產稅。醫學院學生因大體老師在解剖學上無聲的「身教」,為即將懸壺濟世的醫學生「上課」,生命也因著無私的愛繼續延續。然而贈器官的補助費,竟被財政部解釋為遺產範圍課稅,受到法界人士議論,猶如在贈與人家屬傷痛灑下鹽巴,及投下一顆莫名的震撼彈。
施義芳委員曾質詢財政部當年的奢侈品,如彩色電視、錄音機、電冰箱…現已經是非常非常的普及,戶戶都有電視機、戶戶也都有冰箱,所以之前訂下來的法規,彩色電視機是不是奢侈品?
事實上因奢侈稅的受害者李泳賢先生,38歲買第一間房自住自用,因戶籍地沒有遷入,雖有自住自用的事實存在,仍被課奢侈稅一百萬元加罰金一百萬元合計兩百萬元;打行政訴訟、訴願都是敗訴,兩百萬元對白手起家的年輕人來講是很沉重的壓力,他沒辦法馬上付,就分期,分期每個月平均分攤兩萬二,還要扣一些滯納金。感覺被扒了很多層皮,希望政府對於這種不合理的制度與法規要做檢討,讓底層無辜的受害者,能有平冤的機會。
更讓人百思不解的,市價高達「二億」的「一品苑」,每月的管理費超過四萬元,然而其地價稅與房屋稅一年卻只繳四萬元,政府對「豪宅」的認定好像有些迷失了!記得前財政部長張盛和也曾公開說明「帝寶非豪宅」。要課「奢侈稅」是否由財政官員用「心證」來認定?許多真正的「豪宅」不用說市價,用公定價就足人嚇死人了,而庶民全家人的薪水,不吃不喝還不夠繳其管理費,如此還被認定不是豪宅,那部長是在幫豪宅逃漏稅囉!僅僅憑張前部長的一句話,造成了如此的租稅不公,難道政府官員都把百姓當愚民看嗎?
「賦稅人權」要以公平公正為主,才不會讓人民有劫貧濟富的感覺,因為目前課稅的主體是75%的受薪階級,而許多億萬級的富翁卻未被課相對等的稅,對此從未具體檢討修改稅法,在疫情擾亂經發展三 年多了,物價高漲的今天,又讓財政部繼續做劫貧濟富的不公濫課稅勾當,政府勢必無法平息逐漸高漲的民怨。
前台大法律系陳志龍教授,提到刑法有一些條文,卻始終沒有被引用過,像刑法124條的枉法裁判罪、刑法125條的濫權追訴處罰罪還有刑法第129條的濫權徵收罪,這些條文從來沒有被用過,因為公權力永遠不會認錯,犯錯都是人民;台灣的問題是自己內部系統的問題,以假造的事實來迫害人民,如果我們國家這部分再不改變,我們自己就會自行滅亡,如同身體裡面長出癌症細胞,必須切除乾淨;去除惡勢力,只有改變,求得真正的自由平等,人民才有快樂幸福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