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冤案拼圖如何解? 19年靈魂之旅悟透人生 5

 

 107年是謝志宏的年,提高案件能見度除了有機會讓檢察官發現冤情,也能使專家學者對案件提出專業意見,藉以幫助救援工作進行。106年底,平冤執行長羅士翔曾說,「107年應該會是謝志宏的年」,此言不假,「因為在107年第一個貴人出手了,這個人就是王美玉監委。」王美玉監委當時提出的調查報告認為,謝志宏自白任意性有問題,加上郭俊偉的供述有矛盾,甚至與事實不吻合,監委因而認為本案確有冤情。

接著第二個貴人接著出現了,監察院將本案函請檢察總長研擬非常上訴與再審,檢察總長便將案件交予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調查。經驗豐富的林志峯檢察官知道,警方通常會對重大刑案做專案會議的資料夾,但那份資料夾卻不見得會全部交給檢方,或許有些重要證據還留在裏頭,於是林檢察官便親自到歸仁分局、起出卷宗,結果,就在資料夾裏頭發現了極其關鍵的「行蹤交代稿」。

平反透出一絲曙光後,第三位貴人也隨之出現。當時在台北大學修習冤獄救援課程的學生,將謝志宏案的內容轉述予宜蘭縣警局鑑識科股長藍錦龍,藍股長也認為「這個案件非常奇怪」。他因此受監察院、台南高檢署的囑託,做出了 鑑定報告,認定謝志宏是無辜的。涂欣成律師認為,本案貴人的接連出現,除了使案件平反的腳步向前邁進,也代表著謝志宏案不再只有民間團體認為是冤案,也引入了官方的力量作為支持。

至此,再審的新證據主要有三:
第一、謝志宏所寫的行蹤交代稿確實否認犯罪,而隔天早上的警詢究竟為何改口承認?並且,警方在無急迫狀況且其他警詢皆有錄音存證的情況下,竟獨漏謝志宏認罪自白時的錄音,可認警方闕漏錄音「是具有主觀惡性的」。

第二、藍錦龍股長的鑑識報告透過專業意見一一推翻了郭俊偉當時咬定謝志宏的卸責之詞。其一,當時郭俊偉供稱他先刺陳女的腹部,其他部位的刀傷則是由謝志宏接手完成。然而,陳女肝臟出血量相當少,可推測是死亡後、心臟無力供血的狀況下才致傷,郭俊偉的說詞不攻自破。再者,郭俊偉曾說謝志宏「刺殺老農夫的胸部兩刀」。不過根據現場照片,老農是呈現臉部朝下的陳屍方式,且背部衣服相當乾淨,代表老農夫並未遭到翻身。這樣的推論,同樣使郭俊偉的供詞頓失依據。此外,腋下有一處刀傷最初連法醫都沒有發現,但郭俊偉卻很早就說出腋下那刀是由他所為。涂欣成律師對此解釋,「這代表郭俊偉暴露了真凶才知道的秘密。」

第三、法醫的研究報告推翻了法院最初的認定。法院當時推論,行兇所用的蝴蝶刀是一把沒有凹槽的刀器,這樣的設計會造成刀子刺入肌肉層後,肌肉層因為沒有空氣進入而形成真空狀態,進而影響拔出所需的力道。但法醫的報告則是認為,刀械有無凹槽僅是重量考量,並不會減輕拔出所需的力道。加上法院的推論其實沒有文獻可考,幾乎可說是沒有依據的推論。19年靈魂之旅悟透人生,我們下集繼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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