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腐廢獎金 守護良心思想與信仰自由

 

近年來,在台灣以宗教或信仰為名的歧視和酷刑不斷發生,尤其政府官員缺乏對宗教信仰自由尊重的意識,嚴重侵犯人權。台灣雖然在2015年通過《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卻在2022年因貪腐問題被國際人權組織提送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9屆會議,指出太極門案中一些官僚無視法院判決,持續以不正當的漏稅指控獲取可觀的獎勵金。適逢8月22日聯合國「國際宗教信仰迫害受難者紀念日」,且8月30、31日舉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近30個民團以「從太極門信仰人權迫害案  檢視台灣法稅官僚貪腐現況」為題,於8月22日舉辦論壇,呼籲政府應真正打擊貪腐、廢止獎勵金、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自由。

政府應尊重人權  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自由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Dr. Rene Wadlow致詞表示,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一直是幫助我們解決衝突、提倡人權、和平和永續生活的忠誠盟友,遭到台灣政府流氓官員的攻擊,我們深感悲痛。我們與太極門站在一起,堅持台灣政府應尊重國家公民的人權,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自由,並歸還非法沒收的太極門財產。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指出,各國政府必須採取更多積極行動,以保護個人或團體免於有形或無形的暴力酷刑。良心、自由與人權是宗教信仰的重要基本價值,無論是個人、組織、社會和國家皆當尊重,並遵守此一超越世間法則的共識。唯有用愛與良心實踐宗教信仰自由,守護人性尊嚴,捍衛人權,才能打造人民安康、國家富強的良心良政,共創世人福祉。

中華武術總會/中華氣功協會理事長黃鯤忠表示,宗教信仰自由是每個民主法治國家的核心價值,但是台灣這項人權正受到嚴峻考驗。太極門案件不僅是人權迫害,也是迫害台灣武術文化的傳承,請政府拿出良心做出正確的決定,還太極門一個公道,讓太極門師徒能夠心無罣礙地弘揚武術文化,為世界推動愛與和平。

努力打造免於宗教信仰迫害恐懼的世界

中國宗教徒協會理事長明光法師表示,太極門這場迄今26年的無端假案,是一場修行人捍衛宗教與信仰自由,以及修行聖地被違法剝奪的人權聖戰,卻抵不過流氓官員的違法濫權,政府又如何能夠打造一個免於宗教信仰迫害恐懼的世界?

中華道教總會秘書長張肇珩提到,宗教本身在台灣是自由的,但為什麼會受到宗教信仰自由的迫害?大部分都來自於政府。政府擴權的結果,受害者一定是人民,不考慮整個社會平衡的角度,所設計出來的制度與制訂的法律,恐成惡法,成為迫害人民的一個政治機器。

淡江大學宗教學教授張家麟表示,手持「稅法」公權力的執行署官員,將行政權無限上綱,無視司法體系之無罪判決。太極門是一標準的宗教的迫害事件。

太平洋日報社長張寶樂表示,太極門是道教的團體會員,可是當政者沒有能力把案件平反,反而做些迫害的事情,把別人的財產沒收,變成政府的小私房錢,這不是轉型正義,而是正義轉型了。

中華道統聯盟主席林均霖表示,侯寬仁檢察官自以為是的辦案模式跟平衡法則是相反的極端,26年來已經從人禍變成天災。

維護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  是政府無可逃避的義務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暨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以「無罪推定」來論述,法官自應去除利己的私心,正心誠意,以公平審判為己任。因此,未經審判程序證明有罪前,保持立場中立,避免未審先判,應先假定無罪,才能小心求證。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指出,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以從未有過的權利移轉證書給相關當事人,是因為知道這種公權力的行使沒有百分之百的合法性,甚至可能有重大瑕疵,更有可能會讓該執行無效。他質疑,新竹分署既然有懷疑,為何不啟動特別行政執行法,依職權做實質審查?還要讓一個良善的團體,憑藉自己的努力去證明國家的錯誤。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副教授曾建元提到,太極門案是台灣宗教自由最大的汙點!太極門案中碰到判決迥異,政府卻沒有機制去解決,尤其當司法人員、監察院,看到這麼明顯的事實,卻沒有積極的作為,顯示國家在人權保障上很大的漏洞。

誠銓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祖祥說,國家公權力如果沒有監督、沒有限制,公權力就會像怪獸一樣,不斷的擴大,不斷侵害人民的權利。從稅務訴訟看人民超過九成敗訴,司法機關淪為稅務機關違法課稅處分漂白的一個過程!司法必須對行政無情,必須對公權力採取最嚴格的標準。

台灣宗教聯合會創會執行長法藏法師說,信仰宗教不須要靠武力,不須要靠法律,是靠內在的良心,不但是一種人群的力量,也是一種內在對善的追求或對信仰共同追求的一種力量。

前駐法大使/中法比瑞文化經濟協會理事呂慶龍談到,讓宗教信仰自由獲得尊重包容,是我們要一起努力的方向。太極門對促進國人跟國際社會接軌,讓國際社會知道台灣,真的不是普通的厲害。

為獎金強執行  太極門案是國家典型不當得利案件

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指出,太極門刑案獲判無罪並獲得冤獄賠償,稅捐機關竟還顢頇的繼續照起訴書徵稅,憑常識就覺得極荒誕;同一個事實基礎,(民國)80、82-85年度課稅處分已更正為零,偏偏81年度要繳稅還要罰,不合事理;且81年度稅案,高等行政法院、財政部國稅局都曾分別要撤回或停止執行,執行單位硬是執行到底,也是匪夷所思!並強調,此案由國稅局承受就有民法上不當得利的問題。

台灣稅法學會秘書長王健安表示,國家不應保有任何不該取得的財產,尤其是人民財產,太極門案是最典型可用來彰顯不當得利的案件!談到經手過一些案例,當司法官或檢察官說無罪無稅,稅官竟認為自己說了算,繼續開單課稅,稅官把自己當神。他希望國稅局官員、行政法院法官及各界,都應秉持本心初衷與良心,追尋個案的正義。

獎金為貪腐亂源  結構性貪汙腐蝕政府體制

輔仁大學助理教授魏賜聰表示,用太極門案來看台灣的法稅貪腐,這一個典型宗教自由迫害案件,在任何民主國家都不應發生。他質疑政府,完全沒有對腐敗的防制、懲處,難怪違法官員越來越恣意妄為。而這些結構性的貪汙腐敗,成為腐蝕一個國家非常嚴重的公權力事件。

前國稅局稽核鍾小姐指出,獎勵金制度已造成台灣濫權貪腐、民主法治倒退,應該儘速廢除獎勵金相關要點,更要對相關人等予以罰鍰處罰,才能收課責效果。

法稅改革聯盟人權觀察員吳至中強調,獎勵金和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的「獎金養廉說」會把台灣推入一個【濫稅→貪汙→赤字預算→濫稅】的惡性循環,稅務獎勵金和行政執行績效獎勵金,再不廢除,台灣會被認為是反文明之地,有可能被全世界排斥甚至制裁。

教育研究人員池俊吉提到,從法稅官僚貪腐實錄可知國家的法稅體系已經形成了一個貪腐產業鏈,尤其是被專家學者稱為「法稅228」的太極門冤錯假案如果不能平反,台灣就沒有資格談人權與反貪腐。

新轉型正義 政府應平反太極門案並正式道歉

動腦雜誌發行人/台灣人權文化協會理事長吳進生表示,2008年加拿大總理呼籲民主自由要新的轉型正義,對於在之前迫害少數民族、迫害信仰的事件正式道歉。而太極門無罪、無欠稅,政府應該正式平反,正式的道歉。

前行政院政務顧問黃秋陽指出,延宕近26年未平反,對人民來說是極大的痛苦折磨,對國家來說是虛耗司法、行政資源與社會成本,對人民、對國家都不好。

消防署暨高雄國際航空站災害搶救諮詢顧問/國立交通大學環境工程學博士劉明哲指出,對違法官員究責、杜絕貪腐,杜絕法稅官僚結黨營私、平反太極門1219冤錯假案及所有法稅冤案,是拯救台灣未來的良方。

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蔡政安談到,太極門案是1996年政府威權體制遺毒,以刑法及稅法同時迫害人權的典型案例。台灣稅務官僚若持續侵害賦稅人權,將威脅台灣自由民主法治發展。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談到,太極門案國外專家非常關心,5次將太極門案送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他質疑政府不肯面對問題。為什麼國內外的學者專家一直聲援,因為這是非常簡單的問題,稅單開錯了,有行政程序法可以補救。

制止迫害  專家呼籲全民勇敢站出來

前新北市記帳士公會理事長/信杰記帳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表示,看到社會上受到不平等待遇時,如果不勇敢站出來,哪一天自己受到迫害,也沒有人會願意站出來聲援。很佩服太極門在受迫害的26年中,仍秉持光明正義的心態,勇敢地向前行。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談到,太極門案件三審無罪、無欠稅,在司法判決史上屬於少數,行政機關卻濫權違法課稅,依法國稅局可以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稅單,卻死不認錯。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專任教授張永明表示,許多專家學者都指出太極門案其中的不合理性,既然是相同的事件,在不同的年度卻有不同的裁判,這是很荒謬的現象。他祈願,不要再有像對太極門這樣以課稅為手段的宗教迫害。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表示,兩公約施行後有二個重點,第一個是無罪、無稅推定,是司法原則,第二是沒收人民財產及生命自由,一定要有司法審判。行政執行署不是司法單位,司法單位都判太極門勝訴了,所以行政執行署還一定要執行就是犯罪。他提到,在台灣行政單位竟有司法權,這是剝奪人民財產自由,是不合法。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談到,919黃姓志工媽媽事件將屆滿兩週年,依法她是受害者,檢察官應該起訴那些握有公權力的迫害者,但前竹北分局謝博賢當庭承認沒有查證,一審法官居然判他無罪。吳景欽感慨,被迫害者還要自力救濟去平反,是這個時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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