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大小事31-人民繳了多年冤枉稅 稅捐單位死不退還(1)[台語]

 

苗栗林先生的農地90多坪,從日據時代一直做農作使用,也沒繳稅,後來四周蓋了房子,1977年7月縣府地價課直接就將該區劃為「公共設施完竣地區」,直接改課地價稅,他的父親每年都按時繳,後來地價稅漲到28000多元,林先生負荷不了,向稅捐處提出申覆,最後認定「公共設施未完竣地區」應該改徵田賦(不用繳地價稅) ,事後林先生向縣府陳情,主張退回2008年前的地價稅金,當時的稅務局長、副局長、主任都願意退還15年稅金,結果後來一張「依法無據」公文來告知後就變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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