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民演練自己的權利,才能不再被奴役,廢除國賠法13條讓犯錯官員負擔責任—黃越宏社長

《刑男大律師》憲法規定主權在民,但權利從來沒有交給台灣人民。戒嚴時期國民是被統治者、被奴役者,主權在國民黨手上。英國諾貝爾文學奬得主蕭伯納透過戲劇告訴人民如何行使權利,美國的法庭劇引起熱烈回響,告訴人民進入法庭如何演練自己的權利,台灣社會卻從來不演法庭劇。憲法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種權利,但除了選舉權其餘從沒讓人民行使過。在國家賠償法第13條保護下,檢察官、法官不管怎麼濫權或枉法判決都不需賠償,應立即廢除這條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