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國際良心日論壇(上) -追求實質正義是法律人的良心價值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不只是行政要良心,司法要良心,所有的老百姓也需要有良心,人性尊嚴就要把人當做人看,而且對生命的尊貴要做最大的尊重,對生存的條件做絕對的擁護,對生活的品質做無盡的提升。

前台灣基隆地方法院庭長陳志祥律師:行政要有良心,立法要有良心,司法也要有良心,如果行政、立法、司法都有良心,太極門的案件就可以適時地平反。

前考試院考試委員暨中華政府與公共事務學會理事黃錦堂:鼓勵大家都能夠發揮道德勇氣,該講的就應該去講,該行動的就應該去行動,一切都是讓這個社會更好更進步為目的。

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暨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林文舟:在司法的行政威權監督、制約甚至壓榨下,法官本身案件又多,身心俱疲,但是希望仍能夠不改初衷,良心還是要撐住,頂住壓力,相信在天上會有公義的冠冕為你存留。

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學系專任教授葛克昌:公門中好修行,特別為政府服務的應該拿出良心,對以前違反良心的事情,即使不是你做的也應該勇於改正,那這個世界才會更祥和。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希望政府能夠聽到人民的聲音,謙卑為人權,能夠把太極門案件,回到真正的良心行政。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教務副院長兼法律學系主任吳志光教授:良心也不難,能夠秉公、持平,事件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良心行政真的不難,也不用講什麼大道理。

前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院長邱榮舉:政府要好好反省,要憑著良心做善事。善,就是勇敢,惡就是懦弱,我們要勇敢地來行善。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律師:人之所以跟其他的動物不一樣,在於人有尊嚴和同理心,法律人所說的依法,其實本質也是來自於人的同理心,每一件事物都要本於良心的判斷,這是人之所以為人最重要的良心價值。

信杰地政士記帳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良心、正義、道德是人類最偉大的光芒,只要心中有正義、良心、道德信仰,所做所為都是正道的方向,當看到不公不義絕對不能獨善其身,而必須能夠挺身而出。

台灣稅法學會秘書長王健安律師:良心就是本於自己的專業跟對於常識的認知,本於職責去做出最適當的判斷,不要去想著自己的私利及升官發財。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每個人都要有良心,這是人的本性,只有靠法律是沒有辦法解決人世間的紛爭,唯有更多的良心,更多的愛心,才可以讓這個世界更美好。

各界呼籲執政者應以民為本,良心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