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96)-獎金萬惡之源 以違法稅單揭系統貪腐真相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年度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從2001年的190萬件到2020年高達1431萬件,20年來暴增7.5倍,這些數字透露出政府以績效當做目標全力衝刺,造成冤錯假案與年俱增,例如歸國學人葉揚春、最衰公益律師黃文皇、台灣愛迪生L博士、欠費一萬八祖厝被拍賣的陳青旭、無營業卻遭濫稅的簡永松、補習班沒買成卻被追稅連化療救命錢都被扣押的吳沛純,以及刑案三審無罪、違反科學證據、且已遭法院判決廢棄的起訴書卻被國稅局當成追稅利器的太極門案等,都是斑斑血淚真實案例,其中太極門案被稱為「法稅二二八」,更是台灣法稅照妖鏡,照出流氓行政官僚集體貪腐、將貪腐「合法化」的醜態。

根據財政部統計,2021年稅收超徵4,327億元,創近年超徵規模新高。張靜律師表示,超徵比例到達25%就代表台灣「苛政猛於虎」,而形成超徵的原因是稅務獎金。政府官員在個案中獲取績效獎金或是業績獎金,這會造成公務人員找人民的麻煩,例如違規取締、違法稅單,甚至法官、檢察官都會因為績效獎金而拼命製造績效,倒霉的還是人民。績效獎金的誘惑太大,會讓官員失去人性,即使知道是錯的,也會繼續犯錯,張靜認為,反貪腐的具體做法是超徵還民、廢除相關的績效獎金。

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林石猛表示,稅務人員領了民脂民膏,幫國家徵稅是職責本分,怎麼還有追稅獎金?而且不是只有稅務人員在分,連財政部長都在分,結果變成為課稅不擇手段。他強調,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都應該禁止不擇手段的課稅或追稅。延宕26年的太極門案無法獲得有效救濟,萬年稅單的問題就是癥結所在。他指出,刑事訴訟法有禁止不擇手段的取供,相對的,稅務也應該禁止不擇手段的追稅裁罰,並且都要符合比例原則、租稅法定主義與量能課稅。

科技大學倪教授表示,台灣到目前為止,官員用不法手段徵收稅捐或強制執行,都沒有受到懲處,稅捐稽徵法處罰的都是人民;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也沒有法條提到侵犯納稅人權利會受到處罰。在沒有懲處機制下,容易產生貪腐行為。而稅務人員利用職權徵收稅捐拿獎金,已觸犯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19條濫用職權,政府竟還常把稅捐執行金額創新高、徵收技能很高、業績很好者當作模範公務員來表揚,簡直在鼓勵貪腐。 

民間團體於場外陳情開講,呼籲審查委員重視台灣系統性貪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