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95)-維護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 是政府無可逃避的義務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暨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以「無罪推定」來論述,法官自應去除利己的私心,正心誠意,以公平審判為己任。因此,未經審判程序證明有罪前,保持立場中立,避免未審先判,應先假定無罪,才能小心求證。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指出,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以從未有過的權利移轉證書給相關當事人,是因為知道這種公權力的行使沒有百分之百的合法性,甚至可能有重大瑕疵,更有可能會讓該執行無效。他質疑,新竹分署既然有懷疑,為何不啟動特別行政執行法,依職權做實質審查?還要讓一個良善的團體,憑藉自己的努力去證明國家的錯誤。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副教授曾建元提到,太極門案是台灣宗教自由最大的汙點!太極門案中碰到判決迥異,政府卻沒有機制去解決,尤其當司法人員、監察院,看到這麼明顯的事實,卻沒有積極的作為,顯示國家在人權保障上很大的漏洞。

誠銓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祖祥說,國家公權力如果沒有監督、沒有限制,公權力就會像怪獸一樣,不斷的擴大,不斷侵害人民的權利。從稅務訴訟看人民超過九成敗訴,司法機關淪為稅務機關違法課稅處分漂白的一個過程!司法必須對行政無情,必須對公權力採取最嚴格的標準。

台灣宗教聯合會創會執行長法藏法師說,信仰宗教不須要靠武力,不須要靠法律,是靠內在的良心,不但是一種人群的力量,也是一種內在對善的追求或對信仰共同追求的一種力量。
前駐法大使/中法比瑞文化經濟協會理事呂慶龍談到,讓宗教信仰自由獲得尊重包容,是我們要一起努力的方向。太極門對促進國人跟國際社會接軌,讓國際社會知道台灣,真的不是普通的厲害。

專家學者呼籲,保障人民宗教思想信仰自由,為民主國家的基本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