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五周年紀念日報導(上)-法院判決被稅官當空氣 司法界為何不生氣

真理大學宗教文化與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張家麟表示,人權兩公約對宗教的保障多達26條,要求國家必須要尊重「宗教自由與平等」、反對「宗教歧視」。台灣是宗教的寶地,但太極門案根本就是宗教迫害案,假借一個稅法案,剝奪太極門弟子的練功自由、集體信仰太極門教義的自由、認同供養師父洪道子博士的自由。 

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表示,太極門案違法課稅全然是國稅局差錯,自始就不應存在,自應由其撤回註銷。司法判決只要證明判決主體、客體及適用法條有一錯誤,或檢察官所提證據是其偽造而為法官誤信,則該錯誤判決即應廢棄。

前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邱榮舉表示,太極門案真解決,就是從憲法、國際人權兩公約、政治、選舉方面去著力;太極門案的平反,是一個重要的人權檢驗標準,希望政府知過能改,善莫大焉。

前新北市記帳士公會理事長/信杰記帳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直指,「太極門案件受到國際人權專家的重視,是台灣人權最大的瑕疵。」法院既然判決無罪、無稅,國稅局還違法拍賣太極門的土地,是不是法院的判決被當空氣一樣?司法界為什麼不生氣?如果不是太極門師父的帶領,秉持正義良心的道德勇氣,案子很難走到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