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覺醒-5】台灣法治課題:強搶民產好升官?

揭開台灣民主法治必須省思的12道課題,擺脫威權餘毒,清除法治之癌,真正實踐人權立國的願景。

107年1月23日國際各地慶祝自由日,法稅改革聯盟在自由廣場號召全台里長民代,要求政府超徵的5000億元要退還給全民。

第12道:強搶民產好升官,竊居高位危害更大?

不肖官員違法弄法,利用強制執行迫害人民,圖利國庫、圖利自己,打造升官發財之路,在太極門假案中,可以看到清楚的脈絡。

台北國稅局明知掌門人夫婦全部財產在85年已遭檢察官違法扣押凍結,且該局於87年5月9日對掌門人夫人之財產亦已實施禁止處分,租稅保全顯然無虞,竟於92年7月15日將85年度綜合所得稅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行政執行處(現更名為台北分署)違法強制執行。

掌門人夫人於92年8月22日向國稅局提出申請,表明俟台北地方法院解除財產凍結後立即提供辦理擔保,國稅局於同年8月29日同意當事人擔保之申請,並發函台北分署暫緩執行,經台北分署核准延緩執行兩個月至92年11月2日止。刑事案件於92年9月25日獲無罪判決,當事人隨即於同年10月7日備妥資料向法院聲請解除凍結,述明財產於解除凍結後立即提供予國稅局擔保。

國稅局竟然毀諾,為達執行目的,竟蓄意於延緩執行期限尚未屆至前,台北國稅局局長張盛和竟簽核,10月20日發函要求繼續強制執行,且偽造發函日期變造公文書,將10月20日的發文日期倒填為10月15日(即法院解凍資產日),以掩飾其知悉法院已解凍資產之事實。偷偷將當事人的存款及股票盜領、盜賣一空,直到92年11月6日才將已執行完畢之命令送達當事人。

94年行政法院拆穿台北國稅局塗改發文日期涉嫌偽造文書後,台北國稅局才將遭違法執行金額,違法以名實不符、與法律規定不合之「退稅」之名義返還當事人,卻拒絕返還積欠之利息,連同其違法盜賣股票所產生的損失,以機會成本計算高達三千多萬及違法強徵銀行存款等,台北國稅局至今均未歸還。此外,中區國稅局則因將應退稅金額違法抵繳、違法強徵銀行存款,加上前述兩種金額之應返還利息,總共積欠太極門掌門人336萬餘元,仍未歸還。

太極門假案揭開台灣法稅弊端,根據學者分析,從85年迄今,所有經手太極門假案的不肖官員濫權違法,不但未被懲處,還可以藉此升官領獎金,譬如張盛和、許虞哲先後升任為財政部長,台灣稅災淹腳目,兩人任期內聯手稅收超徵逾五千億(103-106年),任由貪瀆風氣盛行,台灣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

展望台灣人權覺醒平反假案清除法治之癌


建國百年發表之賦稅人權白皮書將太極門冤案列為賦稅人權指標性案件。

台灣將國際人權兩公約納入國內法邁入第十二年,「人權立國」是國王新衣的美麗宣示?徒法不足以自行,省思台灣法治這十二道課題,平反太極門假案是政府落實人權保障的重要指標。

太極門案多處違反憲法及國際人權兩公約所保障的基本人權,經監察院調查列為重大侵害人權之指標性案件,建國百年之賦稅人權白皮書亦將本案列為賦稅人權指標性案件,國際人權專家及國內法稅專家學者亦為本案聲援。兩公約國際審查小組於102年來台審查國家人權報告時,更特別詢問太極門稅務案件之狀況。義大利宗教學家Massimo Introvigne教授不但撰寫台灣太極門案白皮書「被抹煞的正義」,更執導影片「正義問題-以台灣太極門稅案為例」,並於109年11月19日在美國國務院舉辦的「第三屆促進宗教自由」部長級會議的周邊會議中,全球首映!

正義問題-以台灣太極門稅案為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FH-sNN6vZQ&feature=youtu.be

被抹煞的正義
https://bitterwinter.org/the-tai-ji-men-case-in-taiwan/

在司法院大法官 794 則解釋中,與稅有關的釋憲計有 131 則,其中有56則法律及解釋函令被宣告違憲,被宣告違憲者所違反之精神或原則,其中有17則與太極門稅案關聯,課稅處分違反憲法任何規定,或違反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及程序正當性就是無效。二十幾年來所有證據都證明太極門沒有欠稅,更何況中區國稅局及台北國稅局總共尚積欠掌門人數千萬,行政機關卻一錯再錯,濫用公權力霸凌人民,甚至強行拍賣掌門人土地。政府乃為服務人民而存在,應站在保護人民權利的立場依法行政,有錯誤即應改正,怎能讓財政部、國稅局、行政執行署綁架整個國家,反民主、反法治、反人權,恣意侵害人民之思想、信仰、宗教、文化生活選擇之自由,違反憲法、國際人權兩公約、世界人權宣言,讓民主法治國家淪為強盜國家,陷國家於不義。平反過去威權體制造成的假案和冤屈方為民主進步之精神,尤其台灣自詡為民主法治的國家,也開始施行國際人權兩公約,行政機關更應依法行政、保障人權,讓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太極門假案司法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監察院也調查檢察官偵辦起訴及國稅局確實有多項嚴重違失,最高行政法院也提出最新見解證實81年度綜所稅是錯誤的課稅處分與判決,且相同事實之80、82-85年度綜所稅,業經中區國稅局及台北國稅局將與敬師禮相關之課稅處分更正為零,中區國稅局應依行政一致性、行政自我拘束、禁反言及憲法平等原則,將81年度綜所稅為相同之處理。應避免錯誤違法之81年度綜所稅課稅處分繼續傷害國家、傷害人民、侵害人權,更耗費無數國家公帑、行政資源、司法資源及寶貴的社會成本。

國家是否能邁入民主自由,端看政府是否願意正視公權力侵害人權的問題,是否願意面對錯誤、改正錯誤,還人民一個公道,太極門師徒以二十四年的血淚,期盼喚醒政府的良知,真正落實轉型正義。

民眾諷刺台灣行政救濟制度不合理,人民碰到稅務問題,訴願竟然要先繳一半的稅額,否則資產將被強制執行,人民「輸到脫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