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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模林若亞抗稅成功!「薪資扣除額」設限違憲,釋憲成功未來可能造福540萬戶。「林若亞條款」財政部已研擬完成薪資所得費用核實減除方案,可以核實減除的項目有三,治裝費、職業上工具支出及進修訓練費。

被封為「演藝圈的英雄」-林若亞抗稅成功,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字第745號解釋,宣告「所得稅法」相關法條違憲,相關機關應從解釋公布之日起兩年內檢討修正。十多年來她孤軍奮鬥為爭取自己的權利,終於碰到有良心的法官-錢建榮,主動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國稅局如此競競業業窮追不捨,背後是否藏有其它的秘密?

台灣大奇蹟!每年新增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從97年356萬件、101年596萬件,到109年竟飆升至1431萬件,幾乎一半的台灣人都面臨被強制執行的問題,證實獎金與查稅的邪惡關聯!請尊重納稅者權益與尊嚴,是人不是賊! 

稅務人員亂開稅單後,又領取獎勵金,卻從來沒有因錯誤被懲處過,反而是無辜的稅災戶每天生活在恐懼之中,甚至妻離子散。

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曾提到財政部減少訟源有成,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有不同的意見「如果說大部分減少訟源,是因為大家摸摸鼻子就去繳了,我認為這個減少訟源沒有意義,反而在逼使人民減少訴訟,你就乖乖給我繳,我覺得非常非常不對。」

稅單金額會在一個月內倍數成長?一張稅單在幾個月內,金額會一變再變?沒有買賣事實卻可以連續被開單超過二十年?這些都是真實案例,而這只是許多國稅局開稅單其中的幾個例子,稅務人員恣意開單,難道沒有懲罰機制嗎?

台灣的人權有保障嗎?造成台灣稅災泛濫的罪魁禍首為何?越來越多政府濫用公權力侵害人權的案例浮上檯面,很多稅務案件並沒有因為兩公約的引進或納保法的通過而得到救濟!

浩信法律事務所總監陳祖祥律師家中所遭遇的冤稅,來探討台灣普遍存在的「威權」課稅問題,當人民對於應繳稅額及其性質與稅捐機關有不同的主張時,稅捐機關竟然可以不採納人民所提出的證據資料,而逕行以推計課稅和「脅」商來處理(本是協商的「協」變成威脅的「脅」。稅捐機關許多作為,悖離民主國家以民為主、以法為規的基本精神,再不修正將盡失民心,民心思變勢不可擋。

好久不見!溫拿五虎「追趕跑跳碰」,勾起了年輕時代的偶像,阿B曾負債約台幣10億元,得以在四年內就還光了債務,可以重振江山!

91年紅極一時的香港藝人阿B鍾鎮濤,因投資失利負債約港幣2.5億元,合台幣大約10多億元,當時阿B的年收入1500萬港幣,折合台幣約6000多萬元,以他這樣的收入是無法清償債務的,因而宣布破產;他雖在共產國家,也沒被限制出境、沒被關、沒被管收;而台灣只要欠稅10萬元以上,就會被限制出境,是違憲的行為,弄不好還可能被管收,虧台灣還是民主國家,卻處處違反人權,將人民逼到絕路,還不肯罷休。

稅捐稽徵處搞烏龍,將知名律師陳長文的自用住宅錯課營業稅,15年下來共多繳16萬9千元,但稅捐稽徵處只願退最近這5年的差額,氣得陳大律師卯足全力親上火線打官司,但卻遭到敗訴命運,他自嘲這是愚公移山,而遭惡法凌遲,是在為教授法律贖罪!

政府若再坐視不管,任由行政權無限擴張,官員任意擴充公權力繼續荼毒百姓,屆時稅災將如土石流般,將人民的生命財產淹沒在瓦礫堆中,「王牌霸凌」國稅局,就是罪魁禍首。

這些年台灣因疫情肆虐,讓美麗寶島逐漸變色,另一股人禍-「稅災」,也因國庫嚴重短缺,酷吏全面行認定所得內容強徵稅,如藝人、名模申報「執行業務所得」,國稅局認定「薪資所得」,偏偏行政法庭法官判決一面倒向國稅局,當然輸到底!百姓與國稅局的戰爭,武器的不對等,敗訴是意料中的。

稅務官員因獎金的誘惑,漠視百姓的賦稅人權。政府難到要等百姓被逼得走投無路,像陳長文大律師告官抗議、或向媽祖攔路抗議、或等監察委員調查弊端,提出彈劾、糾舉案,才能讓政府重視人民的問題嗎?

財政部公布所謂的欠稅大戶名單很疑惑財政部每年公布這個訊息,乍聽之下,是要展現自己追稅不手軟?還是自爆自己追稅不力?

因為靠著洋菇、木耳、靈芝等生意白手起家,曾風光一時,在民國60年代,更被封為「台灣蕈菇天王」林天財老先生,他曾獲得世界華人生物科技類終身成就獎的洋菇大王,當年聽從友人建議將財產分散以免遭人覬覦,將自己的存款分存在子女帳戶,並特別向銀行約定要他本人才能領,印鑑卡上還註名小孩不能用,所有做生意的進出都是從這些帳戶調度,沒想到國稅局硬是要認定這是贈與給小孩的錢,連補帶罰十二億,老先生一生努力所賺到的積蓄幾乎已經全部被查封強制執行了,還背上欠稅大戶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