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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對的事情永遠都是好時機!」(The time is always right to do what is right.)逾200名院檢軍警調等高官捲入的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案,這起世紀司法醜聞案。引發「銀行員之死」事件,高檢署連月徹查,宣布將替含冤而死的銀行員諸慶恩提起再審平冤,諸慶恩18年前告別式的追思文集,泣訴官司冤屈,不但字字血淚,妻子思念亡夫的椎心之痛表露無遺。諸的遺孀及稚女當年遭富商翁茂鍾結合司法好友一路追殺,終於可望沉冤得雪,還給諸家人公道。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追查積欠稅金,一名20多歲的工程行業者,兩年來欠營業稅、勞健保及交通違規30萬元罰款不繳!執行署最後決定拍賣他名下一筆12坪的「墓地」來抵積欠稅金。民眾:「買地,但是他地上的東西也不能讓人家動啊,就是滿…,標到那種地,也是滿麻煩的吧。」令人不解的是行政執行署連墓地不放過。

台灣為民主法治國家,但稅制仍停留在威權時期,雖在106年12月底通過實施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但被財經專家學者喻為納稅人的納骨塔,而財政部提出的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更見玩數字遊戲仍侵害人權的法條,例如滯納金加徵由「每逾2日」調降為「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 1%;將納稅義務人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之金額比例由「半數」調降為「1/3」等等。 

曾任立法委員的邱彰律師,自己身陷烏龍稅單風波的冤屈!身為美國律師,在台灣不能執業,沒想到有一天天外飛來一張稅單還加計50%罰鍰,她連為何被課稅都不知道!

「秀才遇到兵有理講不清!」鄭文婷律師擔任代為管理公司的公益角色,並非實際的公司負責人,卻背負莫須有的欠稅之名與紛爭,還申訴無門,這種案例不單她一個人,如黃文皇律師也曾因為擔任法院指定的遺產管理人,被國稅局連補帶罰課徵高達五千九百萬的遺產稅!不但名下所有資產都被查封、薪水也遭扣繳三分之一。

喜歡穿名牌的人,以後在台灣就無法輕輕鬆鬆用平價就名牌上身了,一定要出國去血拼了!HANG TEN等四家知名平價服飾店,因對稅務認知不同,被國稅局以逃漏稅重罰新台幣五億多元,並揚言在台灣的稅務沒合理解決,就要從台灣撤資,屆時台灣將被烙印上「苛稅黑暗地帶」,除影響台灣的國際形象外,外商也將遠離台灣了!當然在外商公司的上班族,可能要面臨失業的危機了!

人權團體、律師公會及財稅學者紛紛質疑我國政府對欠稅人限制出境,與國際人權兩公約牴觸。學者專家以及限制出境受害人表示,現行實務上各權責機關在限制人民出境時,定義過於寬鬆,執行上過於浮濫,加上大部分都沒有真正直接通知到當事人,導致當事人無法即時救濟,對於憲法所保障人民自由是一大嚴重傷害!

全球性的金融大危機後,讓很多的「庶民」生命財產都受到波及;當然表演藝術人員也不能避免,就拿藝人賀一航來說,因國稅局一再地追稅,壓力太大導至心肌梗塞,住進加護病房,其欠稅200萬元加上罰金、利息累積到800萬元,在國稅局窮追不捨之下,所有演出所得要先全部繳稅,分文不留;讓生活及醫療費用無著,國稅局這種無異於強盜趕盡殺絕的作法,人民能不怕、不怨、不恨嗎?

近年來不少藥品從健保藥品中消失,原因是國際藥廠也成了稅災戶。國稅局濫用行政裁量權,要求廠商證明業務員的工作時數,否則會被大砍砍掉公司所提列的業務員費用,已經讓許多外商打算退出台灣市場。

大羅建設公司的前負責人張國雄,由於行政執行署台南行政執行處追不到稅,遂將他這位「前負責人」限制出境,還傳喚他的老婆到案說明,「我太太明明是監察人,卻被要求以董事的身分去說明,簡直張冠李戴,違法濫權。」張心中忿忿不平「這個國家機器太可怕了!」此案延宕9年,直到100年才被解除限制出境,他痛批「討債公司逼死人,都可以依法嚴辦,難道行政執行署,就真的是合法的討債公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