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國稅局拿著羽毛當令箭9000多條的解釋函令,不顧違憲、不顧納稅者權利保護,絕大部分都不合時宜;案件一拖就是20年還繼續玩弄百姓,到底要何年何月?行政訴訟案件被撤銷,居然可以一再重核維持原核定,難怪稅務案件中的違法稅單萬年不死就是如此產生的!
廣播
85年,行政院轄下的法務部檢察官侯寬仁造假製造的「太極門假案」,檢察官侯寬仁主導這件指標性案件是政府以宗教掃黑為名進行的政治整肅,試圖抄家滅門,這個源頭就是侯寬仁主導指示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最後行政執行署竟然在土地沒有完成鑑界的情況下急忙拍賣人民財產,承襲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整肅假匪諜的手段,國家暴力根本是換湯不換藥,演變至今27年,「太極門假案」尚未獲得真正平反。
新竹市田雅芳議員以自身遭受司法不公的經驗與太極門假案為例,呼籲人民對於媒體甚至政府機關發布的消息,要用科學證據求證,唯有人民具足明辨是非的能力,政府才會秉著良心做對事情,公平正義也才會有到來的一天。被冤枉者的無助,她十分能理解,當第一次當選議員後,也是因為政治介入的司法迫害,當了兩年多的議員就被迫解職。至今都忘不了,當時的法官說:「雖然沒有證據,但我還是認定妳有罪。」面對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的「椎心之痛」。
「司法猶如元年」,讓人感慨萬千, 國父如果地下有知,必會心痛不已。司法是公平正義的象徵,保障人民權利,如今卻讓人權倒退嚕,行政權過於擴張,「魚肉人民」就成為官員掠奪人權的特權,可憐老百姓當頭家的身分,完完全全被剝奪了。司法沉睡了一百多年,夠久了!養精蓄銳之後要快快覺醒,加快腳步迎頭趕上,不要讓恐龍法官、恐龍檢察官、恐龍稅官再繼續誤國,唯有司法人能自律、守法,人民的基本權利才會受尊重,不要讓百姓有要走無路,要退無步的無奈。
「濫權比貪污更可怕」,讓我們深切體認到今日人民辦理接洽公務之最惡,這句話可以顯示出人民對政府無比的官僚,與對不負責任的無能及玩法弄權的公務員的腐敗態度的不信任感。公開的制度運作下避免利用公器黑箱作業的疑慮?不公不義也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產生。也難怪人民有法令之難難不過公務員之議論,那政府的政風及官箴怎麼會好呢?所以我們應該呼籲政府加強對於濫權,而實質在公法上損害人民利益者,加以更嚴格的監督與處罰,才能重拾人民對政府的信心。
過往檢察官辦案只在乎「起訴 不起訴」,久而久之檢察官就成了辦案的機器,真正能深入調查案情者幾希?也因為如此檢察官更是擴張自己的權力。有些恐龍檢察官會因當事人不配合其引導的筆錄,而當面摔卷宗、辱罵、威脅家人等等,造成當事人得恐懼不安,甚至噩夢連連。
篡改筆錄也是這類檢察官常用的伎倆,「馬案」因侯寬仁檢察官竄改筆錄,這是最經典的;違反證據法則,這是造成冤案的罪魁禍首,這種違背良心的作法,怎不怕天譴呢?強行逼供,草菅人命,真不知冤案如何善了?
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太極門稅務問題,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行政法院雖為人民訴訟救濟之管道,稅務案件在行政救濟過程中,百姓被國稅局逼得走投無路,因為行政法院與國稅局聯手對付百姓,讓百姓陷在「違法稅單萬年不死」的緊箍咒中,到底稅務執法官員是如何看待國際「人權」兩公約?人權承諾只是開端,有所行動才能確保人權的落實。在開始承諾的同時,也代表著每個人都有權利要求政府,實現人民在公約保障下的權利,而這也是為何我們要持續監督政府的理由。政府承諾遵守並且落實人權,才是「人權立國」真正的意義所在。
台灣雖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仍有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逃漏稅問題、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一則巴拉圭總統大選相關的新聞報導指出,其主要在野黨參選人阿列格雷(EfraínAlegre)在接受《路透社》專訪時表示:「我們會基於國家利益、以及在國際政治中的結盟來解決這個問題」。這是把國與國的外交關係視為供需之間的交易行為,就看買賣雙方是否情投意合。